据法治日报
又到了一年一度“打假日”
“3·15”晚会年年有
但是
“山寨货”每年也绝不缺席地
在考验着我们的智商
今天
法报君带你盘点
那些年买过的 “山寨食品”
兔年春节期间
女子称收到“六个石磨”
“养生核桃”
“新六纯核桃”
4件礼品中3箱是“山寨货”
你以为这就是“山寨链”的巅峰吗?
接下来
请睁大眼睛瞧仔细了
有没有一种
在电视机前
看到奥特曼家族出场时的即视感
还有网友表示
过年去亲戚家做客
桌上摆着“小百兔奶糖”
“奥密奥饼干”“旺牛牛奶糖”等零食
几个字变化一下
再随机组合
大约能有100多种“山寨”
当然
市面上的“山寨食品”远远不止这些
接下来
欢迎“大家一起来找茬”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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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碧”变“雷碧”
“恰恰”变“治治”
“大白兔”变“小白兔”
......
类似的“山寨食品”无孔不入
且与正品极为相似
不仔细辨认很容易混淆
那么
该如何避免购买到“山寨食品”?
买到“山寨食品”该怎么维权?
一起来看!
1、买到“山寨食品”,该怎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一旦发现误购了“山寨食品”,应当固定、留存相应证据并与商家交涉,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如果仍然不能解决的,在与经营者明确约定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可以向相应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如果没有仲裁协议,可以直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知假销假”的经营者应该承担何种责任?
对于消费者维权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知假销假的经营者除了承担赔偿消费者的民事责任,还可能承担行政部门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被假冒的其他经营者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经营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属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作为被侵害商标的权利人,可以要求经营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赔偿其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经营者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经营者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综上,“知假销假”的经营者,对消费者应承担违约或侵权的民事责任,对遭受其侵权的其他经营者应承担侵犯知识产权的赔偿责任。“知假销假”还应承担行政处罚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3、生活中,该如何避免购买到“山寨食品”?
作为消费者,应当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和辨别能力,只要掌握以下三点,“山寨食品”就很难近身。
第一,消费者应到正规商店、商场或超市购买食品。警惕不具备经营资质的商家出售的食品。在购买食品时,应索要并妥善保管购物小票、等凭证,以及适当保留包装和剩余食品等。
第二,食品名称是辨识“山寨食品”的要素之一。消费者在选购时,应仔细辨别食品名称,认准正规企业生产的产品。
第三,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法规要求,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预包装类的“山寨食品”有可能存在上述要素缺失、造假、混乱等情况。消费者应仔细辨识食品标签标识的上述内容,不购买、不食用包装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的食品。
作为消费者,
一定要懂得维护自身的权益,
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
购买食品时,一定擦亮眼睛,
绕!开!陷!阱!
感谢《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饶伟律师为本文提供的专业支持!
作者|朱婵婵 朱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