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3年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自2023年1月1日起已开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北京市2023年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公告
北京市2023年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自2023年1月1日起已开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证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前(含)按月领取北京市社会保险待遇人员(以下简称:认证人员)。
二、认证方式
(一)大数据比对
对认证人员主要采取大数据比对方式进行认证。由市社保中心负责与本市各相关部门开展数据共享,同时接收全国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系统等部级渠道下发的数据,由市社保中心和各区级社保经(代)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通过数据比对、逐人核实的方式确认因死亡或服刑等原因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员;对存在出行记录、就医记录等生存验证信息的人员,予以确认具备待遇领取资格;无法通过大数据获取有效信息的人员,需要通过线上自助认证或线下协助认证的方式完成资格认证。
(二)线上自助认证
1.京通|健康宝小程序(推荐使用)
认证人员使用微信APP、支付宝APP或百度APP搜索京通|健康宝小程序,实名登录验证后,选择“北京通”界面,选择“社会保障”,点击“社保服务”,选择“社保认证本人认证”,核对本人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按照系统提示提交认证信息。为其他人代认证的,可选择“社保认证代他人认证”,正确填写需认证人员的身份信息,按照系统提示提交认证信息。
2.北京通APP认证
认证人员使用手机下载北京通APP,通过实名认证登录后,选择“办事”,选择“社会保障”主题服务,点击“社保认证”,选择“本人认证”,核对本人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按照系统提示提交认证信息。为其他人代认证的,可选择“代他人认证”,正确填写需认证人员的身份信息,按照系统提示提交认证信息。
认证信息提交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可在“认证记录”页面查询认证结果。
3.部级渠道自助认证
认证人员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手机APP、电子社保卡、外交部“中国领事”手机APP等服务渠道进行自助认证,认证数据汇集至部级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系统,各社保机构根据认证系统推送数据核实相关人员信息,按照业务流程,在5个工作日内(从认证日期计算)将认证结果反馈至部级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系统。
(三)线下协助认证
认证人员因身体原因无法通过线上自助认证的,可主动与用人单位或所属社保机构(详见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首页社保服务机构)联系,申请协助完成认证,社保机构应做好协助认证工作。
三、常见问题解答
(一)什么时间可以进行线上自助认证?
2023年1月1日起,认证人员可以通过北京通APP和京通|健康宝小程序进行线上自助认证,其中每月1日至3日因系统维护暂停认证服务。
(二)认证界面提示“您不在本次认证范围内,无需进行认证!”怎么办?
北京市2023年资格认证人员范围为2022年12月31日前(含)按月领取北京市社会保险待遇人员,如有疑议,请与用人单位或所属社保机构联系。
(三)认证人员居住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怎么办?
基本信息变更手续可通过北京人社APP或北京人社公众号申报,也可通过所属单位向社保机构申报。
(四)人脸识别提示“面部识别失败”或“人脸与身份信息不匹配”怎么办?
认证人员进行自助认证或者代他人认证需要先核实身份信息,并由需认证人员本人进行人脸识别。本人人脸识别失败的,请联系属地派出所重新采集面部信息。
(五)认证结果如何查询?
通过北京通APP进行认证的,可在“认证记录”页面查询认证结果。通过京通|健康宝小程序进行认证的,可以联系社保机构进行确认。
(六)境外居住的人员如何认证?
一是通过外交部“中国领事”手机APP进行人脸识别自助认证。二是可由我国驻其所在国的使领馆开具相关材料,提供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到所属社保机构辅助认证。三是主动与用人单位或所属社保机构联系,由社保机构进行协助认证。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17日
来源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编辑 实习编辑 高悦
流程编辑 刘伟利
中新网北京3月7日电 (记者 杜燕)今天,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发布2022年度社保对账单的公告》,参保人员凡在2022年内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有1个月(含)以上正常缴费记录的人员,4月起即可通过多种渠道查询电子版《2022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今年新增了多家银行查询渠道。
通过多家手机银行可直接获取电子对账单
为响应“节能环保,低碳生活”的号召,今年北京继续优先为广大参保人提供电子版社保对账单。自4月1日起,参保人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网站、“北京人社”APP及微信公众号,“北京通”APP及支付宝、微信、百度APP中的“北京通”小程序,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内的自助服务终端,查询打印2022年度社保对账单。
此外,参保人还可以通过银行渠道进行查询。今年新增了多家银行查询渠道,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北京银行、光大银行北京地区全部营业网点的千余台自助服务终端,工商银行、北京银行、光大银行及招商银行手机银行等途径。
如有异议10月底前核对、修改相关信息
参保人在获得电子版对账单后,需核对2022年度个人缴费情况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需要核对的项目主要有个人参保信息、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等。如参保人对相关内容有异议,经所在单位确认,可在2023年10月31日前,由用人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核对、修改相关信息,或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补缴。如参保人与所在单位对缴费基数有争议,参保人需及时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投诉、举报。
3月底前可申请邮寄纸质社保对账单
为满足参保人的个性化需求,北京仍保留了邮寄、电子邮件获取社保对账单的方式。如参保人需邮寄纸质对账单或希望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对账单,请于3月31日前提出申请。申请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参保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变更。第二种是参保人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职工个人业务”栏目后,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下选择“参保人变更个人信息”,自主选择对账单获取方式。
将获取对账单的方式选为电子邮件的参保人,5月1日后,可在社保登记的邮箱地址查询并打印2022年度对账单信息;将获取对账单方式选为邮寄的参保人,5月底前也将陆续收到纸质版的社保对账单。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表示,2022年,北京市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缓缴单位可申请将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的还款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医疗保险费最迟应于2023年2月23日前结清。如参保人所在单位申请了社保缓缴,社保对账单上的单位缴费部分可能显示为空。2023年用人单位缴纳缓缴社保费的情况,将在下一年度社保对账单工作中另行告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