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京东白条”,先消费,后付款。
二男子利用平台漏洞,
赚取收入,
看似“薅羊毛”的行为,
实则已经构成。
日前,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
审结了这起案件。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基本案情
2022年3月22日,被告人周某某在网上发布黑户贷款广告,被告人丁某某看到后联系周某某,周某某告知丁某某在京东平台上虚假提高京东白条额度,利用虚假的京东白条额度,在京东商城上购买货物转手出售获利,并且不需要归还。
3月24日,周某某出资转账五万元至丁某某绑定京东购物平台账户的银行卡,后将五万元充值进丁某某的京东白条小金库中,使其京东白条额度提高至五万元,随后使用京东白条支付方式购买了五台价值49874元的苹果13手机,在操作下单购物的同时,使用另外一台手机登陆丁某某的京东账户并进入京东白条小金库提现页面,下单成功后便立即将充值进入京东白条中的五万元质押金提现,后二人未归还京东白条。
另查明,被告人周某某又以相同的方法,了京东平台财物共计29277元。
案发后,被告人周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丁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某某和被告人丁某某均各自退缴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
被告人周某某和被告人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京东白条”额度进行恶意消费的方法,京东公司财物,其中被告人周某某数额巨大,被告人丁某某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罪。被告人周某某伙同被告人丁某某作案,二被告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法院判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六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周某某犯罪,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二、被告人丁某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官说法
被告人虚假提升“京东白条”额度后,在京东平台下单购物,一旦购物成功,则利用“京东白条”提额业务漏洞,快速解冻并赎回提现小金库基金,而贷款已由京东平台向商家支付,则京东平台失去质押保障。在本案中,周某某和丁某某利用虚构额度、恶意消费的方法财物,应认定为罪。该院以此案来告诫广大平台用户,要以诚信为本,养成按时履约的好习惯,千万不要投机取巧,一旦越过红线,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