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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问题诊断】法律不禁止的就是可行,虽然这样的做法有点不地道,有违传统的常规聘用新人的方式,但对用人单位来说确实是低成本又高效的用人方法,尤其对那些中小型或不成熟的公司来说,这样做用人风险相对比较低。
那么,对应聘者是否百无一利呢?我看未必。
首先,在试用期起就尽快投入工作角色中,可以尽快适应并融合在团队中
试用期是企业与新聘员工的适应缓冲期,这个磨合过程因人而异。由于同岗位2选1的竞争关系的存在,势必让员工第一时间就要进入工作的角色中去,尽力做好试用期的每一项工作,这对新人本身来说是个适应新环境能力的增长,也为以后转正后顺利承担岗位责任打下基础。
其次,员工在岗位上的竞争意识有利于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和再学习能力
员工为了能在近距离的竞争中胜出势必要不断想办法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不断地检核自身不足与短板,这就促使员工不断地再学习,这就是推动员工自我成长的动力。
拥有自觉成长能力的员工,其实在哪里都是深受企业欢迎的人才。即使这次过不了试用期,但有了这个良好的工作习惯,今后的工作会比较顺利。
再次,员工必须有清晰的危机感,在职场不合格被淘汰属于正常生存法则
在企业我看到过很多员工,只要熬过转正就可以混单位了,他们不仅这样想也这样做了。这种风气在内地的民企曾经很是盛行,让很多优秀的员工很受打击和排挤。
而企业却时刻面临市场残酷的挑战,企业生死存亡的危机感只压在老板和少数高管身上,员工依然得逍遥一天算一天。
如果通过新员工一入公司就存在的危机感,他们势必会把自身的生存与企业的生存紧紧相连,懂得不合格遭淘汰是职场铁律后,他们自身的职业精神也会逐渐养成,这有助于员工提升自身的职场生存能力。
最后,被淘汰的员工至少有一次试用期实战的经验
失败后,能仔细复盘,找到自身工作上的缺憾与错漏才是最重要的,这种实战经验对未来职场发展是非常宝贵的。
总之,时代在发展新兴行业不断涌现,就会有各种新型的招聘、入用和试用方式。在职场同样有“有一弊必有一利”之说,我们看事一定要全面通透,不能仅局限在弊端,学会化弊端为利益也是一种职场必备的特殊能力。
作为一个在职场努力工作了20多年的职场资深人士,我非常愿意和大家一起分享我的职场经验与案例,帮助大家走出职场困惑。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交流各自的职场心得和疑惑,我也会将尽力解答大家的疑惑,谢谢!
,有些不厚道的老板喜欢这么干,美其名曰:让两个人竞争,优者胜出。
多年以前,我就曾有过类似的经历。那是一家化妆品销售公司,当时招一名人事主管,我入职的时候,才发现这个岗位上有两个人,我在问彼此分工的时候,上面的领导含糊其辞,我一下子就明白了:
等试用期一过,我们两只能留下一人。
当时我就感觉特别不舒服,把我们当猴耍呢!以前倒是见过有公司招销售人员的时候,总是大量的招,然后又大量的淘汰,毕竟销售凭业绩和实力吃饭,很多人报着\"愿赌服输\"的心态。
现在连招人事也这样干吗?销售工作职责,可以按客户类型、区域或产品方案等划分,多半相互补充,可以做到不重叠和交叉,一般不会导致多少尴尬和恶性竞争。
但人事就不一样了,这个岗位的设置,其工作职责和覆盖范围几乎完全一样,公司都没想好,就让两个人来竞争上岗,这完全是按照销售的逻辑用人,难道是现世报吗?
当两个人使出浑身解数,彼此竞争同一个岗位,却没想到正在接受被挑选的命运,作为当事人,感觉一点都不受尊重,这样的人事也太窝囊了。
当时刚好还没上到两天班,正感郁闷的时候,恰好接到了另一家公司的录用通知,虽然工资低几百块,但我还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走人,离开了那个是非之地。
结合我自身的真实经历,可以看出,用这种方法和手段用人的公司,都是在耍小聪明,新录用的员工不会不明白,只不过许多人为了一份工作不得不勉强接受而已,在内心里是很不认同的:因为他们没有感受到尊重,只是感觉很悲哀。
不过我还是要说一句,这样干也是有法律风险的,以为可以任意无偿辞退,那就错了。如果这样的公司拿不出正当理由和证据,辞退仍然是要赔偿的,可能付出的成本和代价会低一点,这就是这种公司的如意算盘。
作为个人,还是要注意此类现象,最好在入职前就问清楚,碰到这种用人观的公司,最好绕道!“你可以不录用我,但请不要把我们当猴耍。”多比较一些offer,也让自己也多一份选择吧。
,一家优秀、正规的企业,通过招聘环节就大致知道自己录用的人合不合适。试用期的设立是给双方一个磨合缓冲的时间。喜欢一个岗位招聘两个人,试用期后开掉一个人的,大部分是公司以高高在上的姿态,只考虑自己的利益。
一、降低招聘成本,优中择优
有的公司一年只招聘一两次,如果这一次招聘的人员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表现不合格,或是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显然,很有可能要再组织一次招聘。
人员、财力等的消耗,都是招聘成本的一部分。而一次招聘两个人,招不到合适员工的概率大大降低,也就不用费心再组织另外的招聘,降低了招聘成本。
另外,一个岗位招两个人,两相对比,方便优中择优,最大化地为公司挑选合适的人才。
二、试用期虽不长,也能减少用人成本
如果事先说明二选一也就罢了,有些公司招聘纯是利用试用期,减少用人成本。众所周知,试用期员工的工资会低于正式员工。招两个人做两个人的事,付一点五倍的工资,比招一个人付相应的工资划算多了。
之前,我一学员曾去一家小公司应聘。招聘环节并不复杂,录用上的人也不少。但试用期却设置了一系列的考核标准,极其严苛。从迟到早退、请假等基本的规章制度,到试用期每个人的业绩任务,条条框框,难上加难。
试用期结束后,基本上没人完成,公司也顺势淘汰了一大波人。
招两个,试用期后开除一个,也不乏有这样变相减少用人成本的公司。
三、找工作,前期了解不能省
找工作,是双方互相挑选的过程。努力让自己达到公司的用人标准只是一部分,公司是否符合自己的规划同样重要。
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既能节省自己的时间,也能帮助自己更好地做出判断。如某些公司一贯如此,试用期后即开掉一个人。了解了这一情况后,就能进一步地考虑自己去不去这一公司,而不是浪费自己的时间与机会。
如应届生的春招、秋招,错过这两个机会,无疑增加了找工作的难度。
最后,我想说的是,公司为了招聘合适的人才,可以多花心思在招聘环节,而不是一股脑地先录再淘汰。这不仅是对双方时间的浪费,也不利于公司形象的塑造。
求职者,一方面要做好提前工作,另一方面也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如试用期的时间长短,如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等等。
以上。
欢迎关注@焱公子,十年500强,专注写职场,每天与你分享职场干货与成长心得。
,很正常。你自己找工作,还会留好几手呢。有的人,甚至同时接到十几家录用通知,最终也只是去一家就职。
当年我刚毕业的时候,碧桂园在网上招聘一个应届生的岗位。我投了简历,没想到一下子就过了初试。他们通知我一周后去招聘会现场面试。
那时,我别提多开心了,感觉已经成功在望了。等那天到了招聘会现场一看,傻眼了。现场几百家单位,就他们家队伍排的最长。特别显眼,至少有一百多人。
一打听才知道,大家都是过了初试的。而且现场也并不正式面试,只收简历,简单问几句。好不容易排到自己,问了HR才知道,说虽然单位只招一人,但是这次会录取10名试用,等试用过后,再决定到底留哪一个。
那么,这些单位为什么会这样做呢?主要有这两个原因:
一、减少公司招人成本
毕竟每次招人都需要成本的。如果只招一个的话,这次招的不满意,下次同样的过场还得再走一次。又得重新花一笔费用。
但是,一次招两个就不同了。首先省去了一笔招聘费。其次,也省去了人力的耗费。最多多付一个人的使用期工资而已。但是,相比之下,公司省下的可不止这么点钱。
所以,怎么算,公司都不亏。
二、为公司节省时间
新人刚来,肯定有个适应期。如果这次的不行,下次再招新的来,又得多等一段时间适应。还不如一次性多招几个,都培训好了。再择优录用,岂不是两全其美。
总之,决定权在公司手里,他想怎么来是他的事。如果你看不惯可以不去。其实,找工作本是双向选择的事情。如果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也无可厚非。
这个时代,只有不断学习的人才能逆风成长。不管是在职场打拼,还是在家做全职主妇,学习永远是不可丢的一件事。
读更多的书,结识更多的人,体验不同的人生,让自己的每一天都多姿多彩。
欢迎关注@鱼丰徐徐,一个既工作,又带娃,还写作的职场宝妈;一个靠不断学习,努力靠近梦想的新时代斜杠青年。
如果大家还有不同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这种做法虽然从道德层面来说不是那么妥当,但是如果单位符合劳动法要求,也无可厚非。
我有个朋友的公司就是这个情况,老板为了确保一个重要岗位必须有个合适的人,不惜前期成本,宁可招两个人进来,最终只留下一个人。
下面,就这个话题,我说说个人的一些看法,仅供各位参考。
一、人才的“选用育留”,选人其实是最难的事情
从人力资源的角度看,一个员工在企业的发展大概有“选、用、育、留”四个环节。而这其中,“选人”其实是最难的。
且不说现在人才市场上企业之间抢人的激烈程度,就是给你一打人让你选,你也未必可以挑选出适合自己企业的人才。
我作为一个工作了十多年的“老HR”,现在参加面试也觉得没有把握一次见面就可以“定终身”,何况还有测评、笔试等多个工具来辅助。
我认为主要的难点在于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现在的应聘者都很熟悉面试套路,善于伪装自己,甚至有些“面霸”专门为了进理想的大公司进行专业训练,掌握了各种回答面试提问的技巧。
我曾经就碰到过这样一个求职者,他的履历是造假(而且造假的手段很高,你看简历根本无法判断),面试时呢口吐莲花,答得都非常精彩,所以公司一群面试官都被蒙混过去了!
好在我们在入职前还有最后的一道防火墙,即背景调查,因为这个岗位的重要性,委托了第三方机构进行调查,发现了造假的问题,才避免公司错用人才。
二是许多HR对选人识人方面缺乏足够的专业性,例如缺少一些心理学的专业测评工具,或者面试提问的技巧掌握不足等等。
二、试用期“二选一”这个做法在求职者看来不厚道,但对企业来说却是更有利的做法
作为一名求职者,如果被招进去发现是两个人同一个岗位,并且最终试用期只能有一人转正,压力是非常大的。
一方面,概率上高达50%要被淘汰,淘汰之后又面临重新就业找工作,心理上会有很大的担心和焦虑。
另一方面,两个人在试用期必然会面临明争暗斗的场面,人际关系会比较紧张,工作上容易产生矛盾和摩擦,这段经历想必也是比较痛苦的。
但作为企业方来说,“二选一”的模式,至少很大概率上可以确保有一个相对合适的人员留下来,而不会只剩下了独苗。
有人会觉得,公司同时招两个人进来,成本不是更高吗?毕竟得发两个人的工资。
是的,在试用期来看的确增加了成本,但长远来说,我觉得反而降低了用人成本,一旦选择了合适的人留下,并且能稳定住,就减少了不断换人的各项间接成本。
所以这样做,总体来说对企业还是比较有利的。
三、试用期淘汰人,也得注意劳动法隐患
试用期企业可以随意解除员工吗?当然不行
所以企业方想采取“二选一”的方式淘汰一名员工,也必须在劳动法的框架内进行操作。
1、首先就是约定的试用期期限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即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
2、然后就是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认定,一般情况下员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例如提供了假的学历证书、身份信息等等,还有就是在试用期出现工作失误的,具体的失误认定标准则以看法律或单位以及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3、最后就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用人单位如果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劳动者,那么单位必须提交有效的证据证明,也就是看双方是否有对录用条件做出明确约定,又或者是单位对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无做出客观的记录或评价。
写在最后
以上,就是我关于这个话题的一些建议和思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作者 : 丁路遥知事,头条职场教育自媒体营销号top5,多家头部平台签约作者,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深职业规划师,高级培训师,欢迎点击关注我。
,对HR来说,这个是最佳的甄选策略。
为了能很好地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要从招聘开始说起。
一、招聘的目的不是选贵的,而是选对的
尽管说,招聘的时候,我们经过了层层筛选,比如,简历筛选、面试登记表核审、笔试、测评(包括无领导小组讨论、公文筐测试等)、面试(包括群面、结构化面试等),终于把自己认为合适的人才招聘到位了。
但遗憾的是,尽管面试流程这么详尽、背景调查也搞得非常完美,而在实际的工作中,有些应聘者的表现却往往出人意料。
于是,本着“赛马不相马”的原则,并且公司实力也允许的情况下,于是,公司一个岗位就同时招聘两位员工,在试用期之内,如果哪位表现得更加优秀,就留下哪一位。
其实,现实工作当中,这种情况比比皆是。我曾经记得在紫泰荆工作的时候,林老板为了招到一位优秀的讲师,在试用期间,竟然让3位讲师一起PK。我当时曾经为老板这样的招聘决策而请教了他,我说:“林老板,我们找两位就可以了,这样的成本会低一些啊!”而林老板却说:“试用期不长,3个月而已。对一名讲师来说,他擅长的课程也全部讲完了,让他们同时给员工讲课,员工成长会更快一些。我的想法是:第一个月,淘汰一位讲师,第三个月,再淘汰一位讲师,第三个月后,让剩下的那位讲师通过试用期。”
二、一些重要的岗位,企业为什么不仅仅挑选一位呢?
其实,在招聘过程中,我们常常碰到这种情况,两位候选人都非常优秀,我们一时无法做出判断,到底是选哪一个会更好一些。如果我们就只选其中的一位,结果也会是这样:被筛选进来的这位,在试用期表现得很差,业绩非常不理想。而另一位呢?已经进入另一家公司了,无法再把他招进来了。
所以,一个岗位同时招聘两位新员工,在试用期在继续观察,这也是很安全之举。
如果有网友问:如果两位应聘者都很优秀怎么办呢?
在莱斯达工作的时候,笔者就碰到这种情况:老板本来只想招聘一位人力资源总监,而所发招聘信息却是:要招3为人力资源副总监。老板的目的是:这三位人力资源副总监,最后只留下一位,以后,如果这位表现非常不错的话,就给他升职,成为人力资源总监。
结果呢?却留下了两位:一位是人力资源总监,一位是人力资源副总监。老板觉得两位都很优秀。
三、总结
这是一种非常不错的招聘策略,它的宗旨是:赛马不相马,防止面试时因为走眼而选错人才。
,一个岗位招聘两个人算什么?之前的时候我见过一个岗位招聘20个人呢。
吓人的招聘制度
记不起是什么时候了,大约是在5年前了去参加一次面试,而在那一次面试的时候,我们林林总总进来了100个人。
大家能够想象吗?一个小破屋子里面挤满了100个人,与此同时还有一张超级大的桌子和一个面试官带着一个古铜色的眼镜。而且这样的季节是什么季节呢?夏天,整个屋子里面连空调电扇都没有,那叫一个热呀。
然后领导扶了扶他的眼镜,喝了一口浓茶水,告诉我们:今天你们来了100个人,其实应该来200个人的,但是来了这些人也无所谓,告诉你们这个岗位,我们将会招聘20个人,20个人在实习期结束之后有一位或者两位能够直接进入这家企业工作,其余的人将会被辞退。
这是一个什么概率呢?简单来讲是1%的概率,而在这1%当中遴选出20个人进入下一阶段,也就是1/20的概率。
当时我弱弱的问了一个问题:那也就是说如果我们20个人当中有一个人表现比较好,剩下的十几个人只能领一个月的实习期工资,然后离开这家企业对吗?那我们岂不是白工作、白努力了吗?
当我说完这句话的时候,面试官就已经把我请出了小屋,并且告诉我:非常抱歉你不适合这个岗位。
2选1还是很好的
相比较而言,20选1和2选1简直就是天壤之别,2选1的话还是有很大概率,在这家公司工作的2选1对于员工来说也是比较公平的。
而公司领导愿意采用这样的制度,最主要的一点就是激发员工的斗志,大家都是实习生,都别糊弄事儿,每天努力的工作,你的所有工作公司领导全都放在眼里。
因为有了这种竞争,所以员工更在意表现自己,比如员工刚进入公司的时候,就考虑到自己会有一个潜在的竞争者,所以每天打扫卫生,每天给老员工端茶倒水,每天拍马屁,每天去逢迎领导,这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给自己打个高分。
不过需谨慎
我们需要注意一点,在你进入这家企业实习的时候就采用这种竞争制度,那么在实习结束之后所采用的诸多制度,你确认你能够坚持得了吗?
换句话来说,你的后面一直有一条线,你能够时刻绷紧自己一直往前跑,并且不被这条线左右吗?
如果能的话,那么在这家公司工作吧,如果不能,趁早走人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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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这种做法其实是钻了试用期的空子,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的盲点规避自己的用工风险。但是从员工的角度出发,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要求所在企业出具关于自己试用期不合格的证据。
1用这种方法避免招聘成本
很多人说公司的这种行为有违道德,但是人力站在公司的角度上,首先考虑的是公司招聘新人的成本。如果说只招聘一个人,那么这个人在试用期各项的能力都不达标被公司开除,公司又需要重新招人,这期间少则十天半个月,多则两三个月。产生的成本远远比一个月的工资高的多,所以不如一次性招聘两个人,采用二者择其一,优者录用的策略
2.正常的试用期聘用和评判流程
如果企业在试用期开始之前就按照书面合同约定了这种聘用关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对员工来说未必是一件好事。因为在某种约定后就有一定的执行效力。
正常的情况需要按照合同确立试用期的时长。在试用期结束后,对员工的评价需要根据实际业绩表现对员工采取乐观和主观的评价,除了客观业绩表现外,主观评价不能少。主观评价主要包括平时的工作态度,和同事之间沟通配合。客观评价包括能力和业绩的正向递增
3.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招聘两个人让他们彼此作伴,不至于一个人“太孤单”而离职
前段时候我们单位在招聘新人,但是明明只需要一个人的岗位,领导却说要招两个人进来,我当时特别不理解的问为什么,领导跟我说招聘两个人进来是为了让他们彼此“陪伴”,找到共性,不至于一个人一时无法适应环境而离职。
总体来说,公司招聘两个人,试用期结束后开掉一个一定是从对公司有利的角度出发,为公司选拔最合适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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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太常见啦!我朋友去了一家律所,虽说是签了三年合同,试用期半年,但是她私下听人说她这个职位其实公司只有一个空缺,半年之后需要在她和另一个同时进公司的人中间选一个留下,另一个开除。
虽然公司没有明确说出这个规则,但是这个是公司一贯的做法,其他好几个老同事也都是PK掉一个“竞争对手”对手后才留下来的。
这样做对于公司来说,有这么几点好处:
1可以节约招聘的时间成本。
一次性招2个人,可以在试用期挑选出更适合的人,避免招来一个人,结果几个月之后发现不合适,还得再招人的麻烦。一下招进来两个人,总能有个相对不错的托底。
2. 两个候选人都非常优秀一时难以取舍。
这种情况公司很难抉择,干脆就把两个人都招进来,狭路相逢勇者胜,留下更优秀的那个。
3. 可以作为人才储备。
万一公司有其他相近的岗位缺人,这边也可以及时补上。如果期间没有其他需要的岗位,试用期一到,留下更合适的员工,开掉另外一个,也无需支付赔偿金,对公司还是比较划算的。
但是对于应聘者来说,这样的做法就显得很不友好了。
1. 试用期的通过率只有50%。
一般情况下,公司招新人到岗,试用期通过率会在80-90%左右。因为已经通过简历关、面试关,招上来的人基本已经能符合公司的要求了,试用期只是再多一层防线,只要员工认真工作,基本上试用期通过率是很高的。
但是两人竞争上岗,直接就把这个通过率拉到了50%。可能两个人都符合岗位要求,一个人只比另一个人好了那么一点点,就导致另一个人不得不被开除,感觉不那么公平。
2. 耽误应聘者的时间成本,更可能会影响到未来发展。
如果应聘者之前没有工作还好,如果之前有工作,为了得到这个职位,他辞去原公司的职位来到新公司,却发现不一定能最终得到这个职位,他无疑就从一个稳定的工作状态变成到一个不稳定的工作状态。如果不幸PK失败,他就需要重新再找工作,耽误了一段时间的时间成本不说,还可能因此影响到自己的职业规划。
3. 应聘者是否有知情权,也与公司的诚意和坦率程度有关。
如果这个竞争上岗的规则在入职前已经跟应聘者讲清楚,应聘者认可也就罢了。如果是在入职后才得知的,那就对应聘者太不公平了。
从应聘者的角度,还是不希望大家遇到这样的事情,尽管公司这么做,没有任何法律上的问题,但是毕竟还是对应聘者不太友好和厚道。
如果发现自己陷入这样的境地,确实要与另外一个同事PK后才能获得职位,有以下建议:
尽自己最大努力做好工作;
不要与竞争者树敌,你们都是规则的遵守方,如果有需要你们合作的工作,要尽力合作;
如果对方对你有敌意,尽量化解,一起吃个工作午餐聊一下,公平竞争对你们两人都好;
做好第二手准备,为自己想好后路,比如说做好失败后再找工作的准备,或者提前找好;
调节好心态,PK成功了是你的本事,PK失败了只能说明比竞争者稍逊一筹,不要认为是自己能力的问题,相信自己的实力。
【总结】调整好心态好好工作就好,千万不要想使什么手段逼迫另外的同事先行离职。公司如果设置这样的制度,他们只会把一切都看在眼里,拿实力说话,真正用自己的能力为公司创造实打实的价值,比如说谈成几笔大生意,揽来一个大客户,做几个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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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两个留一个的行为固然不合情理,但从公司运营层面来说却符合事理。
每个人在应聘的时候听到HR这样说,都会有些许抵抗,但我认为题主除了想知道公司招2留1的的看法外,更想知道的是遇到这个情况该怎么办。
一、公司是需方,人才是供方,需方挑供方合理
先举个例子,咱们网购商品,是不是喜欢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家?回来不合适,咱们没有退货的顾虑;更有精明的网友,不知道商品哪个更适合自己,买两个,回来看哪个合适,合适的留下,不合适的退掉。大家感觉这种情况能接受吗?
我想大家从买家角度能接受,但卖家角度肯定就接受不了了。为什么?因为咱们要买到合适的商品,咱们是需方,卖家事供方;
同理对于公司,招聘员工,招来的员工要适合岗位才行,俗话说要能用。所以公司是需方,人才是供方。
就是因为咱们是人,才说这样做不合情但合理,如果公司在招机器人,估计就是合情合理了。
二、招聘现场的情况,不是应聘人的真实情况,需要试用期鉴定
题主说试用期后公司开掉一个,我认为不确切,因为很有可能开掉的这个人,在试用期鉴定后,并不是合格的人才,是能力就不适应岗位,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
是由于在招聘的时候,大家为了应聘成功,往往都会在简历和面试方面下功夫,在很短的时间内,让HR难以深入判断哪位是适合公司的人才;
但在试用的过程中,谁的能力高,谁的能力低,通过不同的项目就可鉴定出来,如果能力低的人实在能力太差,或许都不要等到试用期结束,就被公司辞退了。
三、如果招聘的这两位确实能力相当,公司是有可能全部留下来的
排除高尖优这种不缺人才的公司,对于普通的公司,人才就是竞争力,好不容易来了两个能力强,还适应公司的人,公司怎么会辞退呢?除非公司财务有问题,90%的公司都会留下。
我们公司前半年就出现过这种现象,由于今天我们市场扩大,需要售后的服务人员增多。公司招了2个售后方面的技工,本意就是看谁能力强留下,能力弱的最多试用期完了就辞退。
但没想到,两个人试用期不到2个月,就都可以独立出去做售后服务了,公司权衡了一下,就都留了下来,毕竟以前像这样的人才,招过2次,都没有找上合适的。
四、遇到公司招2人留1人的情况,不要抵触,其实你的竞争对手只有一个
公司提出招2留1,让大家做好准备的时候,请不要抵触,反而让自己更有目标。建议直接找到和自己岗位竞争的那个人,把他作为你实习期要超越的对手即可。
因为同岗位的情况下,实习期在考核上,领导都会把你们放在一起比较,因此,你只要比他做的好,你就可以留下来,除非你们两个都太差,公司不可能一个都不留。
不要与自己岗位以外的其他人员进行比较,毕竟,岗位不同,要求也不同,工作方式也不同。比如你是设计人员,你就拼的是设计能力,别人是技工,拼的就是动手能力,如果你要比,反而出现差错了。
以上,供题主参考。
,这种情况还是很常见的,我曾经就遇到个这样的公司,招聘的时候写着只招一名文案编辑,后来有两个人同时入职,领导说了:我们公司采取竞争上岗,试用期三个月,谁做得好谁留下,其实这也是为了锻炼你们,培养你们的竞争意识”
对此我只想说:无良奸商。
为什么这么说?
1.内容都不一样,可比性怎么体现出来?
如果大家是同样的内容,谁好谁坏高低立见,但是每次交给我们的公众号文案要求都是不一样的,比如让我去写关于酒店的,那么就会让他去写关于美食方面的,这就说明了这并不是为了让我们竞争,而只是想着用两个人干两份活。
2.工资对半劈
这简直是太让人恶心了,去的时候,讲好四千,结果由于这个岗位上有两个人,那么好,一人两千,试用期三个月结束,留下来的人才能拿到全额工资,明眼人都知道,这是老板想用一份工作获取双倍收益,这样的经商手段,真的是太“精明”。
如果大家有遇到过类似这样的问题,千万不要犹豫,果断选择辞职。
1.钱多少咱们先不计较,在这钟公司工作,总有一种被利用的感觉,什么员工的价值感啊,成长感啊,通通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得给公司赚钱,当然了,给钱少,多干活是他们这类公司最希望见到的,不管是从目前还是长远来看,选择这样的公司都是不理性的。
2.工作环境的好坏能够直接影响一个人的心情,和领导之间的交流沟通;和同事之间的相处,这些都重要的因素,来到这样的公司,同事之间每天就只想着勾心斗角,还谈什么进步。
综上所述,如果你非常不幸的遇到的这样的公司,还是奉劝您,赶紧远离,广阔天地,大有作为,没必要在一棵树上吊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