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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双十一”,你玩明白了吗?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

又要来了!

今年“双十一”

又迎来了一些新“玩法”,

预售时间缩短、

活动时间提前、

一键退差价......

你“玩”明白了吗?

“晚八人”来了

以前“双十一”,

要拿着手机苦苦熬到零点,

还不一定能抢到,

而今年“双十一”,

无论是“预售付定金”阶段,

还是“现货售卖”阶段,

都提前到了晚上八点开始,

有网友调侃,

自从有了“双十一”,

自己多了很多身份,

从“剁手人”到“吃土人”,

再从去年的“定金人”到如今的“晚八人”,

“毕业前上‘早八’,毕业后上‘晚八’。”

曾经的“双十一”活动中,

奥数一般的优惠计算公式,

如今仍是很多消费者的“心理阴影”。

而今年,

烧脑的优惠计算题少了很多,

不少平台终于放弃了培养“数学家”,

优惠活动回归到了原始的“满减”方式,

并且可以跨店累计,

不同的平台之间,

优惠力度也相差不大,

“满xxx元减xx元”的字样,

看着是省心多了。

另外,

今年“双十一”,

一些电商平台还加了小功能,

例如,为了凑单更方便,

有电商平台推出“多地址下单”,

也就是说,

消费者在支付一个订单时,

可以将里面的商品寄送到不同的地址。

另外,

有平台还扩容了购物车,

购物车上限从120个商品扩展到300个。

“价保”和“一键退差价”也成为不少电商平台标配,

让消费者先“买买买”,

后续如果发现买贵了,

可以再退差价。

“减碳节能”融入日常购物

从一些知名电商平台的玩法来看,

平台强调绿色消费,

称将提供更多绿色、低碳商品,

也有平台用“碳能量”等形式代替消费积分,

每买一件商品,

则可直观的看到资源消耗的节省程度。

另外,今年“双十一”,

年轻创业者受到了重视。

某平台显示有近百万“00后”商家,

其中大部分人,

今年是首次参与“双十一”,

为此,

平台还专门设立了

“双11大学生实战专场”。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欧阳日辉表示,

电商平台在“双十一”期间,

推出多项支持措施,

吸引零售商家入驻,

依靠其强大的消费带动力,

促使商家学习并采用数字化经营方式。

警惕“文字套路”

当然了,

“买买买”虽然快乐,

但也要提醒各位消费者别太“上头”,

理性消费,注意文字套路,

例如,预售时,

很多商品需要先付定金,

或“膨胀定金”,

这些定金按规则是一概不退的。

社交软件上,

也有网友分享“退定金攻略”。

“错买了预售产品不要慌,

付完定金然后记得付尾款,

最后连定金带尾款一块退。”

还有消费者表示,

有一些商品标注“7天价保”“30天价保”等,

如果买贵了,

一定要主动去联系客服返还差价,

否则这些差价可能不会主动返还。

“凑运费的商品也不一定便宜,

建议慎选。”

“如果买很多商品达到优惠上限,

可分拆排列组合下多个订单,

这样可以优惠最大化。”

很多消费者分享购物经验。

记者注意到,

有电商平台标注,

不同的App版本,

优惠策略可能出现偏差,

因此,下单前也可以再检查一下,

把App升级至最新版本。

综合中国新闻网

来源: 央视网

“双十一”定金和订金啥区别?能退吗?答案来了

来源:央视财经

今年的“双十一”活动已经启动,数不清的商品、看不懂的规则、算不明白的折扣让许多人眼花缭乱。定金要不要付?定金和订金有什么不同?打折商品能否退换?商品明降暗涨算不算欺诈?

解密“双十一”期间可能存在的那些套路,帮助各位买得放心、用得顺心。

问:如果一时冲动付了定金,还有后悔的机会吗?商家收了定金不发货,又该怎么办?

答: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之意。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同时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就定金而言,如果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若支付定金后后悔,可以在支付尾款后选择全额退款,从而降低损失。

问:定金不能退,订金、预付款、意向金等又该如何理解?

答:严格地讲,订金并非法律概念。其目的在于缓解收受订金一方的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

一般情况下,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收受订金的一方即使违约,仍应承担返还订金的义务。订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双方在签订商品买卖合同后,订金应及时返还或抵作价款。

总的来说,“预付款”“订金”“意向金”均不属于定金,下单前一定要仔细辨别,要注意,订金能退,定金不能退。

问:熬夜、凑单就是为了省点钱,却发现所谓的“活动”是某些商家先涨价再降价的陷阱。法律对“明降暗涨”是如何定义的?

答:商家虚构原价、暗中提价的行为涉嫌价格欺诈,卖家构成欺诈的,买家可以要求“退一赔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消费者遇此情况应保留消费凭证和沟通记录,向电商平台或消费者协会举报并索赔。

问:打折、参加活动的商品一经出售概不退换,商家如此规定能获得法律支持吗?

答:如果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话,不受七天时间的限制。但也不是所有商品都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

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保持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问:网购过程中如果与商家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有哪些途径可维权?

答:消费者可以向购物平台申请维权,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实在难以解决的问题,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

此外,在网购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商品页面截图、购物、快递单、发货单等。

定金和订金有何不同?“双十一”来了,你的ding金还好吗?

来源:法治日报

今年的“双十一”活动已经启动,数不清的商品、看不懂的规则、算不明白的折扣让许多人眼花缭乱。定金要不要付?定金和订金有什么不同?打折商品能否退换?商品明降暗涨算不算欺诈?

为了不让这些问题影响各位买买买的热情,本期【你问我答】将和大家一起解密“双十一”期间可能存在的那些套路,帮助各位买得放心、用得顺心。

问:如果一时冲动付了定金,还有后悔的机会吗?商家收了定金不发货,又该怎么办?

答: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之意。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同时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就定金而言,如果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若支付定金后后悔,可以在支付尾款后选择全额退款,从而降低损失。

问:定金不能退,订金、预付款、意向金等又该如何理解?

答:严格地讲,订金并非法律概念。其目的在于缓解收受订金一方的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

一般情况下,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收受订金的一方即使违约,仍应承担返还订金的义务。订金不具备定金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双方在签订商品买卖合同后,订金应及时返还或抵作价款。

总的来说,“预付款”“订金”“意向金”均不属于定金,下单前一定要仔细辨别,要注意,订金能退,定金不能退。

问:熬夜、凑单就是为了省点钱,却发现所谓的“活动”是某些商家先涨价再降价的陷阱。法律对“明降暗涨”是如何定义的?

答:商家虚构原价、暗中提价的行为涉嫌价格欺诈,卖家构成欺诈的,买家可以要求“退一赔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消费者遇此情况应保留消费凭证和沟通记录,向电商平台或消费者协会举报并索赔。

问:打折、参加活动的商品一经出售概不退换,商家如此规定能获得法律支持吗?

答:如果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话,不受七天时间的限制。但也不是所有商品品都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

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保持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问:网购过程中如果与商家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有哪些途径可维权?

答:消费者可以向购物平台申请维权,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实在难以解决的问题,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

此外,在网购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商品页面截图、购物、快递单、发货单等。(武杰 梁成栋)

原标题:“双十一”来了,你的ding金还好吗?

“双11”预付定金反而多花钱?少点套路吧

作者:朱昌俊

“预售价479元,付50元定金后立减25元……”11月1日零点,在经历精心计算和一番“猛如虎”的操作之后,江西消费者刘小姐终于心满意足地睡去。然而,仅仅10小时过后,刘小姐就坐不住了。原来,她发现自己预购的同款鞋子,在减去店铺优惠120元和其他优惠后,仅需付款558.50元。而此前她的尾款加上预付款,实际支付了569.17元。与匡威有着同样套路的还有FILA(斐乐)官方旗舰店。11月4日,黑猫投诉平台出现有关FILA预售欺骗消费者的集体投诉。

对于“双11”的促销套路,之前时常有网友调侃,“一顿操作猛如虎,一看收益两块五”,但这毕竟还是“赚”了,预付定金却多花钱,这可能是让消费者更加始料未及的。

如律师所说,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如果消费者付定金后毁约,则无权要回定金。消费者甘愿承担这样的风险,主要是基于商家宣称预售价格更优惠。双方所达成的这种有形或无形的契约背后,其实是消费者对于商家的基本信任。而预售结束后,价格反而更便宜,这相当于是商家单方面违背了契约,拿“价格无法预测,具体以实付为准”来解释显然是站不住脚的。首先,定价权和优惠力度、规则设计都掌握在商家手中,并非无法预测;其次,这种行为不仅欺骗消费者感情,更涉嫌价格欺诈。因此,面对消费者的大量投诉,仅依靠平台的自觉处理远远不够,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介入调查,该赔偿的赔偿,该惩治的就绝不手软。

事实上,媒体调查发现,今年“双11”,“商家先涨价再降价,最终折扣商品比原来还贵”“说是满减,当次购物不能使用,还得等到下次购物才能优惠”等问题依然存在,各种优惠规则让消费者直呼“心累”,不少消费者甚至感慨“没点奥数功底都不配过‘双11’了”。应该说,促销规则如何设计是商家的自由,但前提是不能欺诈,把消费者当猴耍。关于这一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在部署规范“双11”促销经营活动时也再次强调,要提高促销行为的公开化和透明度,禁止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就这点看,消费者预付定金反而多花钱,明显触碰了监管红线,绝对不容纵容。

“双11”搞了很多年,规则从“简单粗暴”愈发走向复杂,这背后或与电商的竞争加剧有关,但这未尝不是对于促销本质的一种伤害。因为说到底,消费者如果需要靠付出更多的精力甚至权益风险去换取同等的“优惠”,这样一种促销“内卷”注定无法持续,它甚至会动摇社会对于电商经济的基本信任。众所周知,不同于线下的面对面实物交易,消费者的信任在电商经济中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而当猫腻甚至是欺诈越来越多,消费者只会“累觉不爱”。到头来,它所引发的可能就是对整个电商经济的信任危机。这种背景下,规范“双11”促销秩序,更加有力地保障消费者权益,显然需要有更多的重视。

其实,从最近几年监管部门关于规范“双11”促销活动的密集表态来看,也足以说明相关问题的严重性。像这次也强调,要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通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对此,不妨就从个案的严肃处理开始。无论如何,商家和平台都应该意识到,“双11 ”规则再怎么巧妙设计,如果最终让消费者有“被耍”的感觉,这无疑不是一个好的兆头。(朱昌俊)

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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