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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形态美学体系的重要标志是A学术精神(现代形态美学体系的重要标志是)

时间:2024-03-05 08:16:01 编辑:浮生若梦 来源:互联网

从符号学角度看人工智能

作者:黄文虎(华侨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

随着机器的高度智能化与拟人化,人工智能时代的符号学开始探究人机互动生成的符号运作机制。但必须承认,人工智能符号学在学界仍比较边缘化,存在不少值得进一步开拓的新领域。将人工智能技术元素与符号叙述学、符号美学、符号伦理学有机结合,既可不断开拓与探索符号学研究的新版图,也可对人工智能有新的认识和评价。

理性看待机器的叙述生成机制

符号叙述学又被称为广义叙述学。广义叙述学涵盖了人类的一切叙述活动,狭义叙述学探讨的主要是以文学文本为中心的叙述活动。随着人工智能的崛起,机器生成叙述文本已成为一种常态。从理论上而言,高度智能化的AI完全能够通过各种符号媒介再现几乎所有的叙述形态。这意味着,人工智能技术已经成为符号叙述学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人工智能符号叙述学讨论的重心包括智能机器特有的叙述生成机制与传播机制两个方面。无论是一般性能的机器抑或高度智能化的机器,其基本的符号运作规则都是基于二进制的算法。假设一切皆可还原为算法,那么机器的运算能力明显优于人脑。不过,德国人工智能科学家克劳斯·美因茨认为,即便出现拥有超强算力的量子计算机,它仍然会受制于“哥德尔不完备性定理”。换言之,基于逻辑和数学法则的超级智能体不可能完美无缺。比较而言,人类大脑运行的机制并不仅仅依靠理性思维,而是带有鲜明的感性色彩和非逻辑化倾向。这使得人类的叙述活动永远在追求规则之外的无限可能性。人天生具有编故事的能力,一旦某个故事被类型化,那么讲述者就会编织各种新的情节来打破此前的套路,从而构成新的叙述类型,如此往复,没有止境。这种不断打破既定叙述规则并重构叙述规则的冲动造就了无穷无尽的故事创新,此种创新驱动力可视为“元叙述”能力。从最深层的叙述生成方式来说,机器仍然不具备这种“元叙述”能力。

不过,尽管机器不能自行创造新的叙述风格,但这并不妨碍机器能够仿效人类现存的所有叙述类型。针对一些特定的文学体裁,智能化的机器通过深度学习和反复迭代,像微软小冰这类AI诗人已经能够生成专业级的诗歌文本。ChatGPT则能根据用户设置的关键词和前置条件生成各种具有叙述色彩的文稿。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迭代,智能机器正在以更为高效精准的速度批量生产几乎足以涵盖所有领域的叙述内容。由此引发了一个新的符号学问题,即机器所生成的叙述内容是否具有合法性?

所谓合法性并不是法律层面的合法,而是指涉意义层面的合法。赵毅衡认为,“符号学即意义学”。而符号是主体/人携带意义的感知。从这一观点来看,机器不能被视为具有反思意识的主体,所以机器无法像人一样创造意义。如果将AI视为叙述发送者,那么也很难证明其撰写的诗歌或小说是主体意识的外显。显然,我们不能指望无生命的智能机器能够“感同身受”故事背后的喜怒哀乐与悲欢离合。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智能机器所生成的叙述内容无法产生意义呢?实则不然。人工智能符号叙述学关注的第二个方面是智能机器的传播机制。从人机传播的角度来看,叙述接受者是作为主体的人,不同受众通过千差万别的反馈来回应智能机器生成的叙述内容,这一传播过程在乎的是信息接收者对于叙述内容是否认同。如果接受群体与机器生成的叙述内容能形成“共鸣”,则完全能反向构筑意义。在一些涉及AI的综艺节目中,主持人会将真人撰写的诗歌与AI生成的诗歌加以对比,并让嘉宾来猜,而嘉宾经常难以分辨出来。这说明判断人工智能叙述活动是否有意义,应当聚焦于接收端,而不是发送端。

全面评价机器呈现的美

符号美学探讨的是人类符号活动(尤其是艺术符号)中呈现的美学规律。人工智能符号美学则尝试通过符号学的视角揭示智能机器在符号活动中体现出的审美特质。随着技术不断升级,人工智能在绘画、歌曲、书法、数字藏品等艺术领域已有十分出色的表现,甚至让艺术家也叹为观止。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机器懂得艺术原理或能欣赏艺术之美。人工智能艺术的本质是一种由高级算法生成的“符号组合游戏”。机器能将一切艺术形态模仿得惟妙惟肖,但并不代表它能像艺术家一样随心所欲地创造艺术。

必须承认,机器始终无法触及艺术的“元语言”,即它对于艺术本身无法进行自我反思与超越。机器生成的艺术世界依然是基于设计者设定的一系列参数和“投喂”的数据模型加工的“类艺术产品”。AI艺术无法像高超的艺术家一样“无中生有”,无法跳出现存的艺术样式展开真正意义上的艺术原创。

那么,在人工智能时代,艺术的立足点在哪呢?实际上,人工智能符号美学的重心之一恰恰在于使我们重新反思艺术在数字化时代的内涵和新定位。从静态的艺术观念来说,艺术被认为具有某种先天的本质属性,它具有永恒性和神圣性。但实际上,艺术本身是一个无比开放的观念,面对不同时代、地域、文化语境和阐释群体,往往会生成各种天差地别的艺术理念,其中并不存在优劣高低之分。因此,艺术其实很难界定,关于艺术的评判标准也无法像科学实验一样拟定一个客观统一的量化规范。无疑,一件艺术作品要被认可,受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并不存在超脱于文化传统和历史语境之上的抽象艺术活动。

按照传统的概念,艺术往往被视为一种基于主体精神的纯粹的、超功利的审美活动。“主体性”被看成创作和理解艺术的必要条件。事实上,在AI技术日趋成熟的当下,缺乏主体意识的智能机器照样能将美感和“美之物”传递给受众。尽管高度智能化的机器只是依靠复杂的算法与海量的数据批量制造出缺乏原创性的“艺术幻觉”,但假如普通受众能从中体会到艺术感,那么从传播效果的角度来看,AI艺术也完全能实现其艺术层面的符号价值。

从动态的观念来看,艺术表意形态的总体发展趋势是由封闭走向开放,由小众迈向大众,由单一趋向多元。“泛艺术化”现象正是艺术观念演变的直接后果。“泛艺术化”的重要表征是艺术表意与非艺术表意之间的边界被打破,精英式的、超功利的艺术品与世俗化、商业化的艺术性符号被有意杂糅在一起。当AI技术逐渐“侵入”艺术领域之后,“泛艺术化”出现了一个新特质,即几乎所有艺术性表意都开始趋向于智能化。开源性的AI绘图工具Stable-Diffusion在网上广为流行,即便是绘画新手借助机器也完全能制作出具有专家级水准的画作。类似的AI艺术软件层出不穷,甚至引发了一些艺术家的强烈抗议和反对。

不过,艺术性表意的全面智能化将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大趋势。从人工智能符号美学的角度来看,机器制作的艺术性符号实际上是一种类艺术符号文本。类艺术符号文本可以被定义为:智能机器通过加工和处理人类艺术表意而生成的可被人类主体识别为具有美学意味的“准艺术表意”形态。在智能化驱动下,艺术表意与机器生成的类艺术表意之间的界限将日趋模糊,甚至融为一体。虽然机器原本不具有审美意识,但它却通过大量的模型训练投射出近似于艺术大师般的美学特征和艺术品格,并极大提升了艺术符号的产出效率。AI的出现并非要替代艺术家,却能在很大程度上成为艺术家的左膀右臂,为艺术家提供无穷无尽的创意素材和成熟的艺术范式。可预见的是,在未来,艺术家、普通用户与AI将共同缔造一种极具互动色彩的新型智能美学形态。

辩证认识机器折射出的价值观

符号伦理学涉及的重点是生命(人类主体与其他生命体)、世界与符号活动之间的内在关联,倡导构建一种和谐、多元的生态价值观。符号伦理学既包括主流的人类符号学,也包含了生物符号学。人工智能符号学则尝试将表现出智能行为并能模仿生命特征的机器(人工生命)纳入符号伦理学的研究范畴,进一步拓展了传统符号伦理学的疆域。总的来说,人工智能符号伦理学关注的重心是通过符号学的视角来探讨人类主体、智能机器与世界之间的交错关系,并尝试构建一套既能保有人类主体性,又能适应未来智能社会的符号伦理体系。

人工智能符号伦理学关注的首要问题是辨析符号活动的发送主体是谁,因为只有符号发出的主体才有资格承担伦理责任。当我们面对各类高仿真的数字人时,这些虚拟的数字人似乎能以一种极为逼真的口吻与真人交流。显然,此类符号活动的发出者具有高度拟人化的特点,那么它是否负有主体性的伦理责任呢?实际上,数字人的本质是由“算法+大数据”构成的智能交互系统,所以数字人不具备与人同等地位的主体性。

但不可否认,随着AI技术的迭代,机器完全能具备相当程度的“拟主体性”。所谓“拟主体性”,是指机器在人机之间的符号互动过程中被赋予的“准主体意识”。这种“准主体意识”具有价值判断的意味,但它并非源于机器自身,也无所谓善恶好坏,机器只是人类符号表意的中介载体。

直率地说,当前的人工智能技术都可被视为“弱人工智能”,即模仿型智能。人工智能界著名的思想实验“中文房间”(Chinese Room)试图证明,任何智能机器都只是对人类智能的模仿,所以它无法真正理解符号背后的内涵。从符号学角度来看,根本原因在于它不具备“元符号”能力。所谓“元符号”能力,就是通过反思符号背后的表意规则进而获得创造新符号的能力。当前的AI显然无法像人一样通过解释活动来创造新的符号意义。因此,智能机器无法作为符号活动的伦理主体。

然而,如果按照AI演进的技术逻辑来看,模仿型智能绝非其终点,而仅是开端。诚如不少人工智能伦理学家担忧的那样,机器有朝一日也可能形成类似于人类一样的主体意识,甚至能够演化出超级智能。按照这种“强人工智能”的观点,机器势必能掌握人类的“元符号”能力。早在1965年,英国数学家欧文·古德就提出“智能爆炸”的假说。在他看来,人类迟早能制造出一个超级智能体,该超级智能体将进化出更为先进的超级智能体,最终它将淘汰人类。美国学者瑞·库茨维尔也坚信人工智能技术的演进犹如芯片的迭代,将呈现指数级增长,一旦达到一个临界点,将会出现颠覆现有人类文明的超级人工智能。此类“人工智能威胁论”的视角似乎带有一定科幻色彩,但的确揭示出人与机器的二元对立态势。

从符号伦理学角度来看,假设机器真有一天能理解什么叫意义,并完全“破译”了人类的符号世界,那么它们就必须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机器与人类之间并非界限分明的自我与他者的对立关系。从后人类主义的观点来看,人性并非固定不变,而是在与技术的互动过程中不断演化的产物。毫无疑问,人的符号能力也将随着技术的演进而逐步得到进化。随着人机交互技术的日渐成熟,人与机器之间将构建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生主体性”。这预示着一套更为多元、开放、和谐的智能符号体系的诞生。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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