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9月11日讯(记者 刘佳)2021年7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自此,一场由“双减”带来的教育系统内的自我革新正式开始。“双减”开展两年来,校外培训显著降温,校内服务有效提升,学生和家长总体负担正在逐步减轻,“双减”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两年时间,“双减”的“剑”亮在了哪儿?中国网联合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独家发布“双减”两周年大事记,共同回顾“双减”这两年。
2021年5月21日,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2021年6月15日,教育部召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成立启动会。
2021年7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2021年7月29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
2021年8月25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要求。
2021年8月30日,教育部办公厅等三部门印发《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明确“营转非”各项工作要求。
2021年9月,教育部派出指导组,分两次对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全覆盖调研指导,共计暗访学校89所、培训机构938家,访谈学生800余人、家长1600余人,对发现的485个问题线索全部反馈相关省份及时处置。
2021年9月起,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名义,每两周对“双减”主要指标进度排名后10位的省份进行通报,倒逼进度慢的省份加大力度。针对校外培训机构“退费难”和劳动用工风险排查不全问题突出的10个重点省市,开展专项督办,要求全面排查、完善调度机制、加强督导检查,看住重点机构、管住银行账户、盯住关键人员,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管控和劳动用工风险防范工作。
2021年9月9日,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规范机构和从业人员培训行为。
2021年9月10日,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做好现有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备案改为审批工作的通知》,明确“备改审”各项工作要求。
2021年10月21日,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
2021年11月30日,教育部举行行政执法证颁证仪式,为教育部机关首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人员颁发证件。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全体同志取得了执法证。
2022年1月25日,教育部、中央编办、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升校外培训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2022年3月31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回头看”工作,巩固前期治理成果。
2022年4月,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首次开展对北京、上海、沈阳、南京、郑州、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西安等10个城市11个非学科类培训服务项目的市场价格监测。监测数据显示,非学科类培训价格总体保持平稳。5月,首次将非学科类培训服务价格监测任务纳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对数据采集方式进行优化。
2022年5月,教育部首次公布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教育部官网、“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举报平台收到的校外培训问题投诉举报处置情况,并表示每件投诉举报由专人认真甄别,转交各地核查处置;各地教育部门对问题线索逐项核查处理,与投诉举报人进行沟通反馈;核查处理结果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后,报教育部审核,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2022年暑期,教育部首次开展校外培训“监管护苗”专项行动,覆盖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主要解决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非学科类培训恶意涨价、群众“退费难”等问题。教育部会同“双减”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组建11个联合工作组,深入各地进行实地调研指导,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深挖问题线索,并将调研情况和发现问题向各调研省份进行了反馈,要求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2022年7月7日,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与公安部刑事侦查局首次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以校外培训退费名义实施的预警提示。
2022年10月28日,受国务院委托,教育部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作关于有效减轻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
2022年11月21日,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不断变种,预防、发现和查处工作机制不健全,协同治理合力不够等问题。
2022年11月23日,《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2年12月29日,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印发《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全面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行为,着力解决非学科类培训资质不全、培训行为不规范、培训质量良莠不齐等问题,使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2023年1月13日,教育部印发《关于成立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成立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专家委员会,聘任刘林等15位同志为首届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专家委员会委员、王敬波等42位同志为政策咨询分委会委员、韩震等35位同志为专业指导分委会委员,提供校外培训监管决策咨询。
2023年4月26日,教育部办公厅、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处印发《关于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于2023年5月至6月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营造良好校外培训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
2023年5月17日,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着力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一体化推进教育、科技、人才高质量发展。
2023年6月,教育部对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教育部官网、“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举报平台收到的前10批次校外培训问题投诉举报问题核查处置完毕,实现动态清零。第11、12批次校外培训问题投诉举报线索共101条,其中第11批次45条,第12批次56条,较最高峰1068条(第7批次),分别下降95.8%、94.8%。投诉举报问题主要集中在培训机构“退费难”“隐形变异培训”等方面,以往群众反映最为集中的“退费难”问题线索,两批次共10条,仅占比9.9%。经过不懈努力,投诉举报问题线索连续数月保持在历史最低水平。
2023年7月12日,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的通知》,针对艺考培训的突出特点和实际情况,巩固艺考培训专项治理行动成果,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健康,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
2023年7月21日,教育部在京召开全国“双减”工作推进会暨“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全体会议。会议指出,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锚定确定的三年目标,坚定不移强化校外培训监管,着力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系统做好科学教育加法,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
2023年7月24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正式上线。通过搭建起“部门监管服务、机构合规运营、学生家长放心”的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业务体系,帮助家长甄别选择“证照齐全”的合规机构,确保交费安全、退费方便、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作者:兰夕雨(四川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研究员,四川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四川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2023年7月1日,是中国成立102周年纪念日。一提及“七一”,民众就有耳熟能详、亲切之感,这反映了“七一”建党纪念日历经多年,已经内化成为中国人民的精神基因和情感源泉。从情怀视角解读“七一”,能够从一个侧面彰显中国和中国人民的血脉联系,诠释人民群众与国家、民族和政党的具象情感纽带。
人民情怀的抒发
人民情怀就是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七一”建党纪念日通常注重对党的宗旨进行重申和强调,从党的奋斗史角度和群众史观的高度,表达和抒发为民情怀,强调党和人民之间的血肉联系。2021年庆祝中国成立100周年纪念大会上,总书记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这实质上就是对人民饱含深情的一种叙事表达形式,充分说明中国人心中时刻装着人民,干事创业为了人民,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密切联系群众,坚定依靠群众,一心一意为百姓造福的为民情怀,也印证和诠释了人应有的“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崇高情怀。回顾党的百余年奋斗史,正是党领导人民接续奋斗的历史,是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和主观能动性,使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能够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这是中国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践行,是人民性的生动体现。
家国情怀的构筑
家国情怀是人们心中对民族、国家和家庭抱有的责任之心和牵挂之情,蕴含小我和大我融合一体之义。中国人自古以来就具有家国情怀,崇尚天下为公、克己奉公,信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强调和衷共济、风雨同舟,倡导守望相助、尊老爱幼,强调权利和责任相统一。
通过历次“七一”建党纪念日,可以发现中国一百余年的奋斗史,归结起来就是一个主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近代以来,中国和中国人民所具有的共同家国情怀,就是救亡图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新时代以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已经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正是在同舟共济、守望相助的家国情怀指引下,中华儿女凝聚出强大的精神伟力,构筑出万众一心、爱家爱国的精神之塔,战胜各种困难,成功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在新时代新征程的具体实践中,通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提倡爱家爱国相统一,让每个人、每个家庭都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作出贡献,实现“大家”和“大我”的统一,凝聚奋斗力量。
爱党情怀的厚植
爱党情怀是指对党具有高度的政治认同和情感认同,能够红心向党、听党指挥、跟党行动。“七一”建党纪念日,实际上是中国加深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和情感联结的重要载体。通过召开纪念大会、刊发纪念文章、发表纪念讲话、组织纪念活动、建构纪念空间等各类形式,人民群众既可以借助各类载体表达对党的热爱和深情,也加深了同党的血肉联系和情感联结。爱党情怀的厚植是一种双主体的互动,一方面人民借助主题党日活动、歌咏会、升旗仪式等表达爱国爱党情怀,另一方面党借助表彰大会、颁发荣誉勋章、默哀悼念等形式表达为民情怀。在双向互动中,党加深了人民与自身的情感联系,人民确证了党对自身的深厚情谊,获得了正向情感反馈,从而建构起良性的情感互动,人民和党之间形成了坚固的情感共同体,厚植爱党情怀成为人民的内在自觉。
按1941年中央发布指示起算,历经82年,已经成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精神基因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七一”建党纪念日中彰显出的人民情怀、家国情怀和爱党情怀,是中国和中国人民共同构筑的情感记忆,也是最值得民族、国家、政党和人民骄傲的情感标识。人民情怀的抒发体现了中国的宗旨、性质和初心,家国情怀的构筑彰显了中华儿女和中国的共同理想信念和奋斗追求,爱党情怀的厚植诠释了中国和人民之间同为一体、不可分割的血肉联系。
来源: 光明网-党建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