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载于《三联生活周刊》2020年第30期,原文标题《Q&A:“麻瓜”是怎么来的?》,严禁私自转载,侵权必究
记者/孙若茜
最先提出并将“哈利·波特”系列引入中文世界的策划编辑兼责任编辑王瑞琴
20年来,“哈利·波特”魔法世界的中文样貌,在我们的脑中已经根深蒂固。我们会自然而然地把那些不懂魔法的人称为“麻瓜”,会从“破釜酒吧”进入“对角巷”,知道去“霍格莫德村”的“三把扫帚”点“黄油啤酒”,一切仿佛都是约定俗成。
我们好奇,这些“约定俗成”从何而来?在20年间,中文译本始终未曾间歇地打磨修订,又为魔法世界改变了什么?因此,我们对“哈利·波特”系列的译者马爱农,责编王瑞琴、马博进行了采访。
马爱农在用中文重新搭建“哈利·波特”魔法世界的过程里,参与了其中每一部小说的翻译,是最主要的搭建者之一。
最先提出并将“哈利·波特”系列引入中文世界的王瑞琴,更像是设计者和监督者,她需要和译者们探讨细节,与他们共同决定是“伏地魔”还是“佛地魔”?“丽痕书店”还是“涂鸦书店”?“森林”还是“禁林”?年轻的责编马博在魔法世界的信息不断被补足的过程中,使文本更加精确。
以下是三位为简体中文读者的共同解谜。
“哈利·波特”系列中文版主要译者马爱农
Q:“麻瓜”是怎么来的?
A:“muggle”翻译成麻瓜,首先是音译。这个词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前八章的译者、老翻译家曹苏玲译的。台湾出的繁体版中就翻译成了“麻瓜”。大陆读者和台湾读者在语言习惯上的确有很大的差异,这也是简体版要重新做翻译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但有的地方也是可以借鉴的,比如哈利·波特和海格的名字也都吸收了繁体版的译法。
Q:为什么是“伏地魔”而不是“佛地魔”?
A:繁体版翻译的是“佛地魔”。台湾皇冠出版社的译者认为巫师世界应该是干净的,而麻瓜的世界是复杂的。在干净之地出了一个黑魔头,“佛地魔”取的就是这个意思。我们推翻了这个理解,用了“伏”这个字。从中文的字面上讲,伏地魔死后不成人形,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里第一次出现时就是隐藏在奇洛教授的后脑勺上,也可以说是埋伏。后来我们知道,他的灵魂是寄托在魂器上的,“伏”这个字也切中了这个意思。
Q:为什么是“凤凰社”“火焰杯”?
A:“凤凰社”的原文是“the Order of the Phoenix”。大家都知道“Order”一般会翻译成“命令”,所以在我们翻译之前,很多国内的媒体都在报道中把书名翻译成了“哈利·波特与凤凰令”。但是读了书的内容才发现,它并不是命令的意思,而是一个组织,所以最终就成了“凤凰社”。
网上出现过“凤凰军团”,台湾繁体版翻译的是“凤凰会”,我们还讨论过是“凤凰社”还是“凤凰社团”,最后决定用最简洁的“凤凰社”,“社团”除了不够简洁之外,听起来好像中国味儿太浓了。
“火焰杯”,原文是“the Goblet of Fire”,有人在报道里曾经翻译成“火杯”,文字的节奏就不如“火焰杯”。
“哈利·波特”系列中文版责任编辑马博
Q:为什么有的魔咒结合了音译,比如“阿瓦达索命”“阿拉霍洞开”,有的完全来自意译,比如“昏昏倒地”“除你武器”?
A:在“哈利·波特”里,这个界限很难找到,像厄里斯魔镜周围的文字就使用了音译,保留一种神秘感。但是如果咒语完全使用音译,会给阅读造成一些障碍。“除你武器”“昏昏倒地”这样的四字短语,会让你马上明白咒语的意思,而且很有力量。都用四个字肯定也不是最好的选择,比如“阿瓦达索命”咒,当时就坚持希望翻译不要用四个字,因为杀戮咒用直白的四个字说出来,有些过于残酷了。“阿瓦达索命”是音译和意译非常棒的结合。
几乎没有一个咒语是罗琳凭空捏造出来的,比如说“荧光闪烁”的原文是“Lumos”,在拉丁语里“lumen”是光或者亮的意思,“Lumos”是它的一种变形。“除你武器”(Expelliarmus)、“昏昏倒地”(Stupefy)都是类似的情况。有的时候也会根据前后文,看咒语达到的效果来猜它的意思。
那些麻瓜世界里没有的东西,作者无中生有的名词是很难处理的,比如一些神奇动物的名字,像“炸尾螺”(Blast-Ended Skrewt)、“蒲绒绒”(Puffskeins),怎么才能表达得更形象,就得靠自己的想象力了。
“夜骐”(Thestrals)这个巨大的黑色动物,像马,但是有翅膀,瘦得像骷髅一样,又只有见过死亡的人能看到,这种恐怖的感觉被“夜骐”这两个字表达出来了,“骐”字的偏旁又是“马”,太绝了。
Q:在不断的修订中,名词的翻译,哪些一定要改?哪些错了也不能改?
A:戈德里克山谷(Godric's Hollow),最初的翻译是一个明显的错误,我们当时把它音译成了“高锥克山谷”,因为翻译是一本一本进行的,后面的故事还没有写出来,我们并不知道这个山谷是以格兰芬多学院创始人的名字命名的,直到《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书里才加了注释。这个名字和故事背景有重要的关联,所以在之后的版本里,我们都统一成了“戈德里克山谷”。
“小天狼星”(Sirius Orion Black),他的名字里没有“小”字。这个名字第一次出现,是在第一部小说里海格的口中,“Young Sirius Black”,当时的翻译是“小天狼星”。后来这个“小”被沿用,是一个错误。另外,布莱克家族中每个人的名字都代表一个星座。如果当初把7本书都看完之后再翻译的话,也许会考虑按照星座的名称来翻译。但是现在这些名字在读者的心里已经根深蒂固,没有必要,也不能再改了。
但是随着相关书籍的出版以及罗琳的解读等等对信息的补足,我们希望可以让一些名词更加精确。比如“皮皮鬼”,以前它在书里一直被翻译成“爱搞恶作剧的幽灵皮皮鬼”,这让它的身份有一些模糊,很多人认为它也是斯莱特林里的一个幽灵,其实不是这样的。它在书里的定位区别于“ghost”,罗琳用的词是“poltergeist”,所以我们现在把它改成了“恶作剧精灵皮皮鬼”。
再比如说以前翻译的“神奇动物管理控制司”,它其实是负责管理家养小精灵的,但是家养小精灵并不属于神奇动物。《神奇动物在哪里》这本书里有关于什么是神奇动物,什么是魔法生物的讨论。所以我们在今年出版“哈利·波特”系列的“学院版”时就把它改成了“魔法生物管理控制司”。
随着霍格沃茨大战结束,《哈利·波特》也正式完结了。但书中人物的故事没有就此划上终止符,在罗琳后续的采访和所写的番外文章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很多有关他们的事情。
今天,咱们就来了解一下,第二次巫师大战胜利后,赫敏又做了哪些事呢?
1、恢复父母的记忆为了保护父母不被食死徒伤害,赫敏对他们使用了遗忘咒,让格兰杰夫妇忘记了他们有一个女儿,而且夫妇二人还搬到了大洋彼岸的澳大利亚居住。
战争胜利后,赫敏在罗恩的陪同下,马上去到澳洲恢复了父母的记忆,并将他们接回伦敦,一人家终于可以团聚了。
2、回校完成学业因为寻找魂器,赫敏的第7学年几乎都在校外度过。战胜伏地魔后,赫敏回校完成学业,并参加了N.E.W.Ts考试后。以她的能力,肯定是拿到了高分,顺利进入魔法部工作。
至于哈利和罗恩,这两人并没有回校继续读书,也没有参加N.E.W.Ts考试,和韦斯莱双子一样,他们算是霍格沃茨的肄业生。
3、嫁给罗恩,生了两个孩子从霍格沃茨毕业后没多久,赫敏就和罗恩结婚了。不过,俩人虽然早婚但没有早育,因为赫敏是个女强人,一直忙于工作,而罗恩那个时候也在做傲罗,都没有时间照顾孩子。
后来,可能考虑到不能两个人都“忙起来不着家”,于是罗恩选择辞职,成为韦斯莱笑话商店的老板,这样可以多一些时候照顾家里。
4、登上巧克力蛙巫师卡片哈利第一次听到邓布利多的名字就是在巫师卡片,他肯定没想到多年之后,他、罗恩和赫敏都登上了巫师卡片。
有意思的是,小巫师们都有收集巫师卡的爱好,那么,他们三谁会是最难收集到的“王卡”呢?
5、为改善家养小精灵的待遇而努力赫敏从学生时期开始就致力于改善家养小精灵的命运,带着这一目标她进入了魔法部神奇动物控制司工作。
虽然,赫敏一时不能彻底结束家养小精灵作为“家政人员”的命运,但已经极大程度地改善了他们的生活待遇。
6、成为哈利第一个孩子的教母通过小天狼星我们知道,魔法世界的孩子不仅有亲生父母,还有教父教母。哈利就当了卢平与唐克斯的儿子泰迪的教父,而他自己的第一个孩子詹姆·小天狼星·波特的教父母则是罗恩和赫敏。第二个儿子阿不思·西弗勒斯·波特的教父则是纳威·隆巴顿。
7、接受婚姻调解赫敏虽然嫁给了罗恩,但俩人的婚后生活似乎不太被看好,至少罗琳和“罗恩”鲁伯特是这样认为的。
罗琳曾承认,她后悔安排让赫敏与罗恩在一起,赫敏与哈利才是最合适的。不过,既然已经这样安排了,罗琳还是希望他们能幸福的,哪怕经过婚姻调解。但鲁伯特则直接很多,认为这俩人最后离婚了。
8、D.A.军重聚哈利在《凤凰社》时成立的D.A.军当时主要是为了对付乌姆里奇,后来,D.A.军在霍格沃茨大战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战争结束,大家从霍格沃茨毕业各奔东西,D.A.军也自动解散了。
但在2014年的第427届魁地奇世界杯上,赫敏和罗恩带着连个孩子一起去阿根廷观赛,当年的D.A.军成员几乎都来了,大家在多年之后,又重聚了。
9、仕途发展赫敏的仕途起点是在魔法部的神奇动物控制司,在改善了家养小精灵的生活后,她晋升到法律执行司工作,后来更是一度升任到部门“二把手”。
不过,她前进的脚步并没有到此结束,再后来,她当选了魔法部部长一职,成为了历史上第一位麻瓜出身的女部长。
来个小统计,在玩《哈利·波特》新手游的飘粉,先在评论区签个到。
反正飘的朋友圈是被刷屏了。
PS:包括飘本人。
但我也观察到。
游戏上架这两周,路人粉越来越嗨,许多哈迷们的心情却有点复杂。
从第一天,对着对角巷、霍格沃茨、学院休息室等熟悉又精致的场景大呼“过年了”。
到玩着玩着,不对劲的地方越来越多。
哈利还学了两节课的飞天扫帚,怎么一年级新生,一入学就能在天上飞?
本应该和对象一样,选了就要做彼此唯一的魔杖。
也在第二天一上线,就被游戏送上门的“小三”逼着出了轨。
还有,最离谱的——
入学不到一周,身为一年级新生的玩家们,猝不及防地,就掌握了黑魔法。
从钻心剜骨到阿瓦达索命,咒语卡牌的动画做得的确既精致,又还原剧情。
但对着伏地魔将哈利架在雕塑上施咒的剧情,哈迷真的笑不出来。
要知道,《哈利·波特》中几乎最让人意难平的一次死亡——塞德里克的尸体,就躺在这个场景的不远处。
游戏展示这个情节,不为重述,不为缅怀,反而是开心地告诉你:
“看,你掌握了这个(杀了塞德里克,折磨哈利·波特的)超厉害的黑魔法!”
膈应。
如果说诸如飞天扫帚无师自通、一主n杖这样的细节设定,还可以在“毕竟是个游戏”的角度下可以接受。
“黑魔法随便用”这事,就是打着《哈利·波特》IP的这款游戏,完全颠覆了原著正邪对立的世界观。
直接导致霍格沃茨的决斗场,堪比阿兹卡班大乱斗。
有点惭愧的是,飘依旧没卸载。
只是把它权当一个音综,上线就是卡点跳舞。
毕竟对于哈迷而言,能看看霍格沃茨的场景,稍微有点儿巫师代入感,也是好的。
只能说越反感,反而证明越爱。
巫师大战结束多年,麻瓜的热情丝毫未减。
吐槽之下,有人孜孜不倦地做着“如何不用黑魔法打胜仗”的攻略。
也有人卸了游戏,重回原著中找快乐。
这些天,飘飘亲眼所见,有为冷门学院重新正名的。
知足吧,赫奇帕奇还有纽特,拉文克劳只有内卷
有给魔法世界里各位边缘人物写小作文的。
实在有点手痒。
不如也凑个热闹,来聊一道经久不衰的“哈圈必争之题”。
不是斯内普是好是坏。
不是格林德沃到底爱不爱邓布利多。
而是——
哈利,到底为啥没和赫敏在一起?
回答之前,不如我们先反过来想想——
赫敏为什么没和哈利在一起?
问得出这问题的,多少抱着点对罗赫恋的不满情绪。
这么说吧,哪怕赫敏最后跟威克多尔·克鲁姆在一起了,可能都不会有这么多的哈赫党。
罗恩和赫敏,乍看确实有落差。
在救世主哈利、学霸赫敏身边,那个满脸雀斑,笨手笨脚,家境贫穷,成绩也不大好的罗恩,太像背景板。
但他们在一起,真是所谓的“美女学霸搭配直男屌丝”吗?
未必。
且不论赫敏如何。
真实的罗恩,就与“屌丝”形象相去甚远。
初看,基本盘是不咋样。
但细想一下:
首先,家境贫穷不是“错”。
而成绩,有一说一,哈罗二货的成绩向来也就半斤八两,谁也不比谁高贵。
至于形象这事,根据原著描述,罗恩的形象虽算不上极好,但肯定不“差”,或许跟电影中双子的模样,更为相近。
更何况,他还有拉文德这样的追求者。
而他最核心的能力,则在于——
低调归低调,但每次显山露水都不容小觑。
一年级“他(甘于牺牲)下赢了许多年来霍格沃茨最精彩的一盘棋”,从巨怪手里救下赫敏。
还因为守门优秀 ,硬生生把斯莱特林讽刺的“韦斯莱是我们的王”,变成正儿八经的褒奖。
而除却这些基础条件。
罗赫恋的精髓,是性格相配。
罗恩体内流淌的韦斯莱式个性,和赫敏的性格完美中和。
赫敏虽聪慧过人,但在铁三角里,一直显得比较“无趣”。
初识时,哈利、罗恩想要半夜溜出宿舍pk马尔福,赫敏阻拦无果,便絮絮叨叨地教育了两人一路。
看似骨子里教条,其实不然,它更像一种好学生式的胸怀天下——
喜欢将一切事情看得很严肃。
而罗恩,恰好就是从不过度上升意义感,以幽默应对一切的随性人格。
两人个性的互补,不仅体现在,一个在严肃分析,一个在插科打诨缓解气氛的日常小情趣。
连正儿八经战斗时,因过度紧张而失去冷静的赫敏,也好多次靠罗恩兜了底——
他们被魔鬼网困住时,赫敏只记得魔鬼网怕火,却紧张到忘了自己是女巫,不用木柴也能生火这事,多亏罗恩一语惊醒。
罗恩,韦斯莱家看似最平庸的小儿子,早在家庭环境中练就一颗能与强势之人和谐相处的强心脏。
与朋友偶尔吵架,他永远是最先示软的那一个。
就算生哈利的气,也会让赫敏把比赛的重要信息,透露给哈利。
哪怕被魂器影响心绪负气出走,归来时,却仍是你最好的朋友,还增加了情话buff。
就像作者罗琳说的:
“谁能不爱罗恩呢?他是最好的朋友。”
对习惯上纲上线,脾气不好,自尊也极高的赫敏来说,罗恩这打不还手,骂就抖机灵的好脾气,简直不要太搭。
很多人觉得哈利和赫敏合适,是因为他们认为“强强联手是最配的!”
但,过日子不是打怪兽。
再说了,在赫敏心里,哈利其实也没那么优秀。
在其他同学眼里,哈利是有“大难不死”滤镜的男孩。
火车初遇时,几乎所有人看到哈利都带着惊讶和敬佩,想多看这男孩两眼。
只有赫敏对哈利,仅仅简单地点头示意。
会有这种反应,不只因为她是在麻瓜世界长大,对哈利的传说并不在意。
还因为,赫敏本身也是一个追求平等的女孩,不重出身重能力。
就像网友调侃的《赫敏和她两个没用的男人》那样。
如果没有赫敏,哈利恐怕早在第一部就被魔鬼网缠死了。
哈利在赫敏心里,就是个除了倒霉些,和其他格兰芬多无异的,祛魅彻底的精神小伙。
因为篇幅原因,电影弱化了罗恩的光芒,也放大了点儿哈利的。
但其实,无论书还是电影,我们都能看到,罗赫两人,三天两头就要因为一些小事闹别扭。
在书中,哈利曾说从罗赫的相处中,看到了韦斯莱夫妇的影子。
但赫敏和哈利却很少发生争吵。
如果有,那一定关于黑魔头。
和哈利在一起,赫敏永远在搞事业。
但只有与罗恩在一起,她才像个有生活气和小心思的女孩。
而这种生活气和小心思的日常,才是爱情最美好的模样。
而箭头另一端,哈利,也不太可能选择赫敏。
小时候看《哈利·波特》,只顾着羡慕哈利的英勇,却忽略了许多他性格里的小毛病。
长大后发现,正是这些小毛病,决定了哈利不可能喜欢赫敏。
哈利在姨妈姨父家“为奴数十载”,一朝成为“chosen one”,他或多或少,带着些触底反弹的虚荣心。
所以分院帽曾考虑过把哈利分到斯莱特林,就是看见了他“急于证明自己”。
而这份虚荣,体现在择偶观上,便是重视“颜值”。
哈利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颜狗”。
两任女友,都是校花级别的长相。
小说里写哈利和秋张第一次见面,“当秋张对他微微一笑时,哈利的心一阵跳动”。
而第二任女友金妮,也是个活泼率真的元气少女,就连魁地奇巨星克鲁姆也夸过金妮漂亮。
也怪电影选角。
扮演赫敏的艾玛·沃特森太过漂亮,所以才显得秋张和金妮,在外形上相形见绌。
但其实,赫敏长相并不出色。
书中描写她的外貌是“有一种盛气凌人的声音,一头浓密卷发和一对兔子似的大门牙”,也曾被嘲笑像花栗鼠,怎么看都不是美女。
原本还原原著的赫敏门牙片段
所以,从书里描写的来看,赫敏怎么都不会进入颜控哈利的择偶范围之内的。
而除颜值外,性格,仍然是最根本的原因。
赫敏和哈利,两人的个性都极其强势,有领导力。
可能有人反驳,赫敏和罗恩性格互补是爱情,为什么哈利和赫敏性格相同就不能产生爱情。
事实上,强势的性格是对外的。
两个强势的人在一起,只会日渐针锋相对。
就像书里哈利说的,要是没了罗恩,单和赫敏做朋友,不仅无趣,而且压力很大。
哈利从小在姨妈家被使唤长大,孤独又自我。进入魔法世界后,又被称为“救世之星”。
这样的经历,很难不形成“独美人格”。
单看他曾多次想脱离铁三角自己完成任务(当然也包含了担心他人的生命安全)就知道。
“独美人格”,最讨厌的就是被指挥、被控制。
偏偏赫敏最爱发号施令。(当然,她配)
但金妮不一样。
她从小就听过哈利的传奇事迹,密室里又被哈利救过一命,在金妮眼里,这位救世主又神圣,又没架子。
哪怕后来和别人恋爱,也是出于“有些自我或许更容易被注意”才去谈的。
目的,还是吸引哈利注意。
自始至终,她对哈利的崇拜与爱就没有消减过。
这种崇拜与依赖,完全满足了哈利的主导欲。
更何况,7年的成长,使金妮将“依附”的度,把握得近乎完美。
试想她若还是当初那个见到哈利连话都说不出的小女孩,莽勇如哈利,大致也很难爱上。
金妮对哈利的仰慕,有心甘情愿的依恋,却不是失去自我的服从。
无论是魔法能力,还是魁地奇技术,她都不亚于哈利。
《混血王子》中,金妮因为施了“蝙蝠精魔咒”而被邀请进入“鼻涕虫俱乐部”。
她是极少数凭借自己能力,而不是家人名气而被斯拉格霍恩邀请的人。(上一个还是伏地魔)
而在与拉文克劳魁地奇比赛中,金妮代替哈利担任找球手,带领格兰芬多队获得了冠军。
而当二人确认彼此心意后,金妮也永远替哈利着想。
邓布利多死后,是她温柔地牵起哈利的手,带他去休息;
当最后的大逃亡开始之前,哈利担心金妮的安全,向她提出分手,金妮也没有大吵大闹,而是冷静地接受,并默默地关心哈利。
这样能力优秀,且内心强大的女孩,与哈利相配,称得上是旗鼓相当。
当然,金哈恋还有一个不是秘密的隐藏原因。
从小被虐待长大的哈利,内心一直有着对家庭的渴望。
而他对美好家庭最完美的想象,就是韦斯莱家。
所以说,无论是从外貌、相处,还是背景。
哈利选择金妮,都是最顺其自然的事情。
其实回头再看《哈利·波特》,不难发现罗赫恋伏笔之多。
从二年级被石化的赫敏与二人再见面时,对哈利落落大方的拥抱,和对罗恩突然收敛的“相敬如宾”;
到四年级舞会,愣头青罗恩吃赫敏接受其它男生舞会邀请的醋,被赫敏反怼“壮壮胆子先邀请我,别把我当替补”。
二人的情感线已经十分明朗。
但不少人少时看《哈》,估计和飘一样,直到哈利开始认真思考“要是这俩货在一起了会不会影响我们友谊”,才放下觉得哈赫是官配的执念。
现在想来,这毫无根据的执念,不外乎是源于“男主女主应该在一起”的思维。
直到长大,咂摸出哈利和赫敏性格中那些细枝末节的好坏两面。
才慢慢发觉罗琳将罗赫写为CP,又在暗中安排了这么适合哈利的一位“女配夫人”的智慧。
正是这种“适合”而不是“应该”的故事情节,更显巫师世界之真实。
因为真实的世界中,才没有什么绝对的男女主角。
而这,大致就是成年后的麻瓜们,还能在《哈利·波特》里,找寻到无数乐趣的原因。
它不是一个npc助玩家降魔的单一故事。
而是一群英雄助推一个英雄的故事。
虽然镜头对准的是哈利,却不过是用哈利的视角,展示了一个十足鲜活的巫师世界。
这个世界里,你共情谁,谁就可以成为《哈》的主角。
也因此,《哈》也有许多的戏称。
例如前文提到过的“赫敏和她两个没有用的男人”。
用罗恩对哈利讲的话来说便是:“没有她我们两天就得死。”
赫敏在一年级时,凭借超大的阅读量准确解锁关键信息:魔法石。
二年级制作复方汤剂,让哈利和罗恩得以打入敌方获取信息。
五年级在乌姆里奇的“应试教育”高压下提议建立反抗组织“邓布利多军”。
这铁三角的一路冒险,出谋划策者、发觉剧情重要推动线索者以及“阻止莽撞犯错者”,无一不是头脑清醒的赫敏。
从这个角度看《哈》系列,也不妨说是,女王和她的两个骑士。
当然,以赫敏为主的视角,在《哈利·波特》的无数种打开方式里,已经不算新颖。
更隐蔽却同样生动的,还有将《哈利·波特》的故事视为一个母爱战胜恶魔的故事。
故事中的三个母亲,都对伏地魔的战败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先是哈利的母亲,以自己的牺牲保全了婴儿哈利,挫伤了伏地魔,也奠定了后面所有的故事。
再是罗恩的母亲韦斯莱夫人,几乎肩负了“孤儿哈利”成长期间的母爱一责。
虽一直以一个“暴躁又善良的家庭主妇”形象出现,用魔法好似都是为了洗洗锅做做饭。
却在最终的决战时,为了在大战中牺牲的孩子,怒杀了伏地魔手下最得力的衷心干将。
最后,还有一位食死徒母亲。
因为哈利救下了自己的儿子,而在最关键的时刻倒戈——
在“验尸”时欺骗伏地魔哈利已死,为哈利最后的绝地反击创造了完美的机会。
这是内核党们看到的,一个关于“邪不胜爱”的故事。
而剧情党们更在意的,当属邓布利多整整贯穿7年的暗中铺路。
一面和昏君当道的魔法部,一面安插斯内普收集黑魔头的信息,还得不时为三人组的各种“格兰分少行为”擦屁股。
在这一视角下,哈利更像一个被命运选中的棋子,在邓校步步为营的引导下,将死伏地魔。
说是棋子,但没有瞧不起哈利的意思。
哈利仅11岁便敢耍弄伏地魔的勇气,不贪恋财权,对正义的坚持,这些无一不是他成为主角的要素,也是罗琳最歌颂的品质。
只是说,罗琳的聪明之处,便在于她刻画的是哈利·波特,这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儿的伟大。
却又将哈利所见的每一个巫师都写得如此有血有肉,有逻辑有动机。
以至于细看下来,便能发现,哈利的伟大,并不比巫师世界任何一个人的伟大更耀眼。
这才做到了一百个人的眼中,有一百部《哈利·波特》。
最为显眼的暗喻,大概是纳威·隆巴顿这个角色。
稍熟《哈》故事的观众可能记得,故事真正的开始,其实不是那个伏地魔前去杀害哈利的夜晚。
伏地魔之所以要去杀死还是婴儿的哈利,是因为特里劳妮的一则预言:
拥有征服黑魔头能量的人走近了……出生在一个曾三次击败黑魔头的家庭……出生于第七个月的月末……黑魔头标记他为其劲敌,但是他拥有黑魔头所不了解的能量……一个必须死在另一个手上,因为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那个拥有黑魔头能量的人将于第七个月结束时出生……
所有人都以为这个预言暗指的,便是哈利·波特。
但事实上,同样符合预言要求的,还有另一个孩子——纳威·隆巴顿。
一个喜欢草药学,在前四部书都以憨大个儿形象出现,却最终成长为一个手刃伏地魔魂器“纳吉尼”的格兰芬多男孩。
说白了,哈利之所以成为“天选之子”,是因为伏地魔在那不完整的半段预言下,挑选了哈利。
而一个相差无几,只是命运稍有差池的纳威·隆巴斯,就是消解哈利·波特神性的一个存在。
当一个巫师兼具了爱、勇气、正义。
他便是哈利·波特。
也因为此,长大后的我们终于明白。
或许《哈利·波特》里,最不需要限定的,就是哈利·波特。
换句话说——
所有人,都有可能是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的小说中,不论年龄大小,巫师们都喜欢给别人起外号,或是给自己起绰号。
而大批的哈迷们自然也没有丢掉这个传统,纷纷给喜欢的角色们起一些有意思的昵称。
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盘点一下《哈利波特》书里书外的那些外号、绰号、以及昵称。
01、哈利·波特先从我们的主角哈利开始吧。
在小说里面:
妄想狂(Crackpot)、傻宝宝波特(Potty Wee Potter)皮皮鬼绝对是霍格沃茨内的“外号达人”,超级爱给别人起外号,哈利当然也不能“幸免于难”。皮皮鬼就曾给他起过这两个外号,各种贬损哈利。
疤头(Scarhead)在《密室》的魁地奇比赛中,德拉科称呼哈利为“疤头”。由于这个梗,哈迷们后来总结出了《哈利波特》“四巨头”,即疤头、秃头、光头和油头。至于另三位都是谁,哈迷们应该都知道吧。
守护神波特(Patronus Potter)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在《凤凰社》时,德拉科的老爸卢修斯也给哈利起了个外号。因为在这部小说的一开始,哈利在麻瓜的面前使用守护神咒对付摄魂怪,卢修斯就在审讯会后这样嘲弄他。
罗鸟·卫其利(Roonzil Wazlib)罗恩用自动更正羽毛笔在他的魔药课本上写下这个名字。后来哈利把这本教材借去用,斯内普看到书上的名字时,哈利就对他说,这是自己的绰号。
粉丝对他的昵称:
哈迷中有一大部分都是波特的粉丝,所以他的昵称那可是相当地多呀。最常见的有:破特、哈波、小哈、黄金男孩、电灯泡,等等。
02、罗恩·韦斯莱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罗恩的外号。
在小说里面:
笨蛋(Dung Brains)在《火焰杯》中,双子中的弗雷德曾这样称呼罗恩,不得不说,果然是亲哥啊。
韦斯莱王(Weasley King)因为德拉科创作的那首《韦斯莱是我们的王》,让这句歌词火遍整个霍格沃茨。于是乎,罗恩又多了一个“名头很响”的外号。
你的韦崽(Your Wheezy)英国人在称呼身份尊贵的人时,前面都会加一个“Your”(你的),例如,Your Majesty,就是在称呼皇帝陛下。小精灵多比在《火焰杯》中也曾用“Your”这样的高规格称呼罗恩,只不过后面加的是“韦崽”(Wheezy),显得又可爱又可笑。
罗罗(Won-Won)当然,罗恩最经典的外号,还是要属“罗罗”,这是拉文德对他的爱称。不过,后来赫敏向哈利提到罗恩时,也曾用“罗罗”来讽刺他。
粉丝对他的昵称:
粉丝们也很爱用“罗罗”来称呼他,此外,还有小罗尼、红毛,等等。
03、伏地魔咱们再来看一看大魔王的外号。
在小说里面:
神秘人(You-Know-Who)因为巫师们都不敢直呼他的名字,于是都用“神秘人”这三个字来称呼他。其实,英文的You-Know-Who可以理解为,“不用说出他的名字,你就知道我在说谁”。
黑魔王(Dark Lord)食死徒们同样不会直呼他的名字,提到他时会使用“黑魔王”。如果是要当面叫他的话,则会恭敬地称呼一声“我的主人”(My Lord)。
伏地什么的(Voldything)弗农·德思礼因为不情愿谈及魔法世界的事情,而故意这样称呼伏地魔。
那个魔头(Lord Thingy)魔法部长福吉一直不愿意承认伏地魔的存在,直到神秘事务司之战后,他不得不在《预言家日报》上发表名声,但还是无法直呼伏地魔的名字,而是以“那个魔头”替代。
那个连名字都不能提的人(He-Who-Must-Not-Be-Named)同“神秘人”一样,当巫师们提到伏地魔时,会用这样的称呼替代。
粉丝对他的昵称:
虽然伏地魔是反派,但喜欢他的粉丝确实不占少数,大家会亲切地叫他一声“老伏”,或是“伏殿”。
04、亲世代亲世代巫师们的绰号有限,我们放在一起来介绍吧。
卢平教授他在“掠夺者”四人组中,外号“月亮脸(Moony)”。
皮皮鬼曾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精神错乱的疯子卢平”(Loony Loopy Lupin)。
而哈迷们送给他的昵称则是“莱米”。
小天狼星布莱克他在“掠夺者”四人组中,外号“大脚板(Padfoot)”。
不过,小天狼星曾让哈利他们在谈论到自己时,用“伤风”(Snuffle)来指代他。
粉丝们则更喜欢称呼他为“狗爹”或是“狼殿”。
詹姆·波特他在“掠夺者”四人组中,外号“尖头叉子(Prongs)”。
哈利爹在书中的外号仅此一个。于是,粉丝们在提到詹姆时,也喜欢叫他“叉子”或是“叉纸”。
小矮星彼得他在“掠夺者”四人组中,外号“虫尾巴(Wormtail)”。
此外,他在变身为罗恩的宠物鼠时,也叫“斑斑”。
西弗勒斯·斯内普当年,詹姆·波特和小天狼星还在霍格沃茨读书时,他们给斯内普起了一个不好听的外号“鼻涕精”(Snivellu)。不过,厚道的卢平从没有这样叫过斯内普。
而粉丝们则喜欢叫他“斯教”或是直接“教授”。
05、马尔福一家最后,我们在来看看人气颇高的马尔福一家。
德拉科·马尔福他在书中没有自己的外号,但粉丝送给他的昵称却不少,包括,少爷、铂金少爷、拽哥、马粪,等等。
卢修斯·马尔福德拉科的爸比,哈迷们则常叫他“卢爹”,而德拉科的老婆粉就会称他为“公公”。
纳西莎·马尔福因为“纳西莎”是“水仙”的意思,哈迷常叫他“水仙妈”,同样地,德拉科的老婆粉就会称他为“婆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