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西安的王先生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http://tousu.thepaper)反映称,去年“双十二”期间,他通过淘特平台善优图书专营店购买了预售产品手翻书《圣诞节就要到来》,平台承诺今年3月12日前发货。然而至今半年多仍未发货,多次联系卖家,均以出版社缺书为由迟迟不发货。
澎湃新闻就此事致电淘特平台。5月30日,客服专员经过核实后表示,确实存在商家未能正常发货的情况。目前平台已按有关规则赔付消费者并处罚商家。
消费者投诉:
王先生回忆,去年“双十二”前夕,他在淘特平台善优图书专营店看中了一本日本手翻书《圣诞节就要到来》,由于该书籍为进口产品,店家以预售的形式售卖,并承诺“3月12日22时前发货”。因此,王先生花费72.76元购买了该书籍。
预售图书显示3月12日22点前发货。
“本来买这本书是准备送给女朋友的,没想到这么久都收不到货。”王先生说,今年3月底,他发现购买的书籍并未按照此前约定的时间发货。他多次联系店家,均被告知“出版社缺书,请耐心等待”。
再次查看该书籍的详情页,王先生发现商家在详情页中增加了说明:“店内预售图书易受船期、海关、天气、假日等因素影响而出现延误,或因海外出版社缺货而无法采入。如遇以上情况,客服会联系您安排退款等事宜,不接受以‘缺货、未按约定时间发货’为由的退款或投诉。”王先生认为商家试图推卸责任。
王先生说,他多次与商家协商发货未果,后在5月8日申请淘特平台介入,“客服建议我自己申请退款,然后补偿了我15元的红包”。但王先生不接受这个补偿方案,“耽误了半年时间才补偿十几块钱,商家之所以那么嚣张,可能就是平台不管。”
企业回应:
5月26日澎湃新闻记者致电淘特平台,客服人员表示,针对王先生的情况,将会核实并协调处理,后续内容将由客服专员反馈。
5月30日,淘特平台客服专员回应澎湃新闻称,平台一直在和消费者协商处理,“消费者5月24日发起了订单退款,预付的72块钱已经退款,同时平台已按照赔付规则赔付了消费者15元的红包,对商家作出了降低曝光等相应处罚”。
对于预售产品商家不发货的情况平台该如何监管?客服专员表示,平台无法保证所有的商品都有货,但商家出现不发货的情况,平台会及时干预和处罚,降低对涉事店铺的曝光。
该客服专员表示,按照平台规则,商家“违背发货承诺-缺货”,应当赔偿消费者实际购买金额的30%,经过理赔部门的综合计算,将会再次赔付王先生12.43元。
对此,王先生5月31日向澎湃新闻表示,已经收到赔偿,并同意该解决方案。
近日,来自西安的王先生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http://tousu.thepaper)反映称,去年“双十二”期间,他通过淘特平台善优图书专营店购买了预售产品手翻书《圣诞节就要到来》,平台承诺今年3月12日前发货。然而至今半年多仍未发货,多次联系卖家,均以出版社缺书为由迟迟不发货。
澎湃新闻就此事致电淘特平台。5月30日,客服专员经过核实后表示,确实存在商家未能正常发货的情况。目前平台已按有关规则赔付消费者并处罚商家。
消费者投诉:
王先生回忆,去年“双十二”前夕,他在淘特平台善优图书专营店看中了一本日本手翻书《圣诞节就要到来》,由于该书籍为进口产品,店家以预售的形式售卖,并承诺“3月12日22时前发货”。因此,王先生花费72.76元购买了该书籍。
预售图书显示3月12日22点前发货。
“本来买这本书是准备送给女朋友的,没想到这么久都收不到货。”王先生说,今年3月底,他发现购买的书籍并未按照此前约定的时间发货。他多次联系店家,均被告知“出版社缺书,请耐心等待”。
再次查看该书籍的详情页,王先生发现商家在详情页中增加了说明:“店内预售图书易受船期、海关、天气、假日等因素影响而出现延误,或因海外出版社缺货而无法采入。如遇以上情况,客服会联系您安排退款等事宜,不接受以‘缺货、未按约定时间发货’为由的退款或投诉。”王先生认为商家试图推卸责任。
王先生说,他多次与商家协商发货未果,后在5月8日申请淘特平台介入,“客服建议我自己申请退款,然后补偿了我15元的红包”。但王先生不接受这个补偿方案,“耽误了半年时间才补偿十几块钱,商家之所以那么嚣张,可能就是平台不管。”
企业回应:
5月26日澎湃新闻记者致电淘特平台,客服人员表示,针对王先生的情况,将会核实并协调处理,后续内容将由客服专员反馈。
5月30日,淘特平台客服专员回应澎湃新闻称,平台一直在和消费者协商处理,“消费者5月24日发起了订单退款,预付的72块钱已经退款,同时平台已按照赔付规则赔付了消费者15元的红包,对商家作出了降低曝光等相应处罚”。
对于预售产品商家不发货的情况平台该如何监管?客服专员表示,平台无法保证所有的商品都有货,但商家出现不发货的情况,平台会及时干预和处罚,降低对涉事店铺的曝光。
该客服专员表示,按照平台规则,商家“违背发货承诺-缺货”,应当赔偿消费者实际购买金额的30%,经过理赔部门的综合计算,将会再次赔付王先生12.43元。
对此,王先生5月31日向澎湃新闻表示,已经收到赔偿,并同意该解决方案。
【来源:澎湃新闻】
林女士购买的5袋龙眼干只有1610g。受访者供图
近日,消费者林女士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http://tousu.thepaper)反映,她在淘特App上购买桂圆干后发现,商家涉嫌欺诈消费者、缺斤少两。她以“商品成分描述不符”为由申请售后退款,遭到商家拒绝,拒绝理由为“将商品退回后才能退款”。
林女士称,她申请平台介入,退款申请被平台驳回。
2月16日,澎湃新闻联系淘特App客服人员,对方表示24小时内给回复。2月17日傍晚,淘特表示可以给林女士进行退款处理,并且下架商品,已与林女士达成一致。但林女士称,她对处理结果并不满意,她将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继续维权。
消费者投诉:
林女士介绍,1月25日她在淘特App上购买了5袋标称500g(共计2500g)的龙眼干,商品详情显示,除去包装等重量,龙眼干净含量为450g。她收到货之后,发现5袋龙眼干算上包装仅有1610g,其中还掺有300g脱氧剂。
林女士认为商家存在欺诈消费者、缺斤少两等问题,于是在淘特App上以商品成分描述不符为由,申请“仅退款”,但遭到商家拒绝。林女士称,她随后申请淘特客服介入,客服驳回了她申请的售后服务,该笔订单在消费者端的维权入口被迫关闭。
林女士说,淘特App客服在驳回申请前未与她核实,她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商家应当以商品价格的三倍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应该按照五百元赔偿。淘特App作为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网络交易平台也应该承担责任。
企业回应:
2月15日,澎湃新闻就此事联系涉事商家。商家表示,已经给林女士提供了补偿方案,同意补差价12元,或补发货品,店铺可以承担邮费。该商家认为,要求三倍赔偿是“恶意敲诈勒索”。
2月16日上午,澎湃新闻就此事联系淘特App官方客服,对方表示将在24小时内对林女士的订单进行反馈。
2月17日傍晚,淘特App客服回电澎湃新闻称,可以为林女士全额退款,并且下架商品,处罚商家。但对于商家具体的处罚结果,淘特App表示不方便对外公布。
上述客服人员称,这一处理结果已经与林女士协商一致。但林女士随后对澎湃新闻表示,这个结果只是淘特的单方面说辞,她对处理结果并不满意,目前已将这件事情反映给市场监督管理局和12315等相关部门,要求平台和商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