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
因为你和360签署了《用户许可协议》!
在用户许可协议中,
白纸黑字,并加粗标识了,
有朋友会说,“这么长,谁看啊?”
说自己“不知情”主张合同无效,
额,这种情况更多会被法院认定是:用户自身疏忽
看清了么?你不认可,就别玩。
这三条,为了防止大家看不清楚,我写出来吧
5.7 您所注册360游戏账号的所有权归360所有。注册申请通过后,您将拥有账号的使用权。360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经营需要而收回您所使用的账号。 5.8 如您所设置的账号违反法律法规或360关于账号名的管理规定或存在其他可能被他人非法使用等异常情形的,360有权对该账号做出暂停使用、通知改正、停止服务、直至根据情况注销账号等处理,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向主管机关报告,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包括并不限于通讯中断、资料和内容清空等不利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5.9 未经360同意,您不得实施任何赠与、共用、借用、租用、购买、转让或出售账号、或其他商业利用等行为。如您违反此约定,360有权对该账号做出暂停使用、通知您改正、停止服务、直至根据情况注销账号等处理,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比如代练承诺手打,实际是脚本挂机。
胜率狂掉,你不爽。
那你只能找代练或者主播四笔了,大家各凭本事,
360不但可以在旁边看戏,甚至还能把你号封了。
虽然我国算是大陆法系国家,但是判例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比如南山必胜客:
人见利而不见害,
鱼见食而不见钩。
总而言之一句话:
你无权处置自己的账号,你只有使用权,
说白了,你自己就是个代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