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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放现金红包怎么入账?
企业计划上线一个现金红包营销活动,借助微信第三方平台来实现的,资金走向为活动方充值到第三方平台,第三方平台再转充值到微信支付商户平台,商户平台扣款发放给普通用户,这个红包实际受众是普通用户,既非微信官方和第三方平台的营收款项,均不支持提供,支付方式可以选择发放现金红包或商家转账到零钱付款给用户,那么这部分资金该如何入账?以什么类目入账?需要报税吗?
解答:
企业发放现金红包,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企业的税前扣除是不需要的。——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第十条
不需要,那以什么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和做账的原始凭证呢!——凡是能够证明该业务实际发生的材料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1.活动策划方案;
2.活动的预算申请,以及企业内部的审批流程与痕迹;
3.与第三方、商户之间的相关协议;
4.对个人的宣传页面,以及活动规则页面等,保留电子证据,并截图;
5公账转账记录等。
企业发放现金红包,是一种宣传行为,会计核算可以计入业务宣传费。虽然没有,但是能证明业务真实发生的,具有合理商业理由,是可以按规定税前扣除。
企业发放现金红包,包括通过网络发放,需要按照“偶然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20%。因此,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在发放红包时,可能无法获得个人的身份信息,“偶然所得”可以汇总申报,不需要个人的身份信息。如果企业无法汇总申报的,需要先到税务大厅去办理开通。
红包需要按照“偶然所得”扣缴个税的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