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首批进行“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对本科毕业生颁发学校名称为“北京邮电大学”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北京邮电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学校西土城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距西土城路校区约25公里。2019级各专业学生一、二、三年级教学安排在沙河校区,四年级教学安排地点将根据学校整体规划安排确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组织下进行。
第五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书记、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员会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对本科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和决策。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本科招生日常事务。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所在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录取工作组,负责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着努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各地高考报名人数及生源质量等因素,综合分析,制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预留计划的使用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预留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第九条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条 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我校今年共有42个本科专业,其中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的名称在本科一批招生,颁发北京邮电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英国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这个名称仅限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填报志愿和我校录取时使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的教学安排地点参见本章程第三条。
第十一条关于录取与加分。以考生实际高考分数为主要录取依据。对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投档。
第十二条关于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时,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在录取时的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为: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间、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间级差均为1分,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为0。当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考生成绩减去相应分数级差值,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
同一专业(类)录取时,若考生等效基准分(实考分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有政策加分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理工类专业(类)依次比较数学、理综,文史类专业依次比较语文、外语,英语和日语两个语言类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
第十三条 关于退档。对于除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联招、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外的其他统考考生,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提档后不退档;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关于体检。执行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根据专业(类)特点,色盲考生不能报考理科试验班(信息与通信基础科学),不宜报考通信工程(+人工智能,大类招生)、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科技与创意设计试验班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第十五条关于外语语种。根据各专业(类)培养要求,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软件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类)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六条关于往届生和男女比例。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关于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八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我校将根据相关省份的招生录取政策,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
第十九条 关于上海市考生。上海市考生报考我校时须按照上海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各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进行报考,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其相关规定投档。
对于上海市考生,同一专业(类)录取时,若考生等效基准分(实考分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有政策加分者、数学科目分数高者。
对于上海市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我校将其纳入自主招生的报名要求和初审评价中。
第二十条 关于浙江省考生。浙江省考生报考我校时须按照浙江省教育行政部门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各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进行报考,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其相关规定投档。
对于浙江省考生,投档时将按照专业投档,无专业间分数级差。
对于浙江省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我校将其纳入自主招生的报名要求和初审评价中。
第二十一条关于江苏省考生。高考录取时要求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最低为AB+,必测科目等级均为合格。进档后录取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录取分专业依次比较高考实考分数、文理科奖励分、选考科目等级、数学科目分数,等级优先次序由高到低分别为A+A+、A+A、A+B+、AA、AB+。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考生、与我校签订高水平艺术团招考协议的考生也须达到上述等级要求。
第二十二条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关于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考生。经我校认定具有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与我校签订高水平艺术团或高水平运动队招考协议的考生和艺术类考生的招收工作,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关于录取通知书。我校在接到经省级招办核准备案并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向已录取考生寄送由我校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学费
第二十五条2019年学费标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会计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事业管理、法学、邮政管理(互联网与智慧物流)专业5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5500元/年,三年级开始按学分收费,三、四年级共需修读80学分,400元/学分;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专业7万元/年;数字媒体艺术专业1万元/年,其他各专业(类)5500元/年。另外,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最高标准不超过1500元/年。
第二十六条奖贷学金政策、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类)介绍等详细情况见当年报考指南等材料及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我校监察处邮箱:jjjc@bupt.edu,电话:010-62281998。
第二十八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北京邮电大学网址为www.bupt.edu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网址为zsb.bupt.edu,E-mail信箱为zsb@bupt.edu。咨询电话:010-62282045,62285045,62283407(传真)。
第三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北京邮电大学。
大家好,我是让学习变得更快乐的张雪峰老师。前几篇高报数据分析文章下面大家的评论我都看到了,感谢大家对张老师团队的信任。大家放心,你们省份的分析陆续都会出来,好饭不怕晚。今天我邀请到的是我们团队的资深高报师王庆鑫老师给大家分析山西省今年的高考数据情况。
峰学蔚来 王庆鑫老师
曾就职于高途等教育机构
从事高考志愿填报行业多年
负责省份:山西、陕西、广西、江西、贵州
大家好,我是王庆鑫老师。作为全国志愿填报时间最漫长的省份,山西省2023年的录取工作终于终于终于基本结束了,负责山西省的高报老师和家长们,在大学开学前夕终于喘出了一口粗气。
本届高考报名人数34.47万人,实际参加高考人数为29.23万,较2022年减少4000余人,总体稳定。
理科689分以上9人,650分以上543人,600分以上4707人,550分以上15459人 ;文科632分以上有10人,600分以上152人,550分以上1467人。
不得不说我们山西的宝子们依旧那么顶,给各位萌新点个赞。相较于2022年,今年各大学的投档分数出现了一些新变化,非常值得我们重视与分析。
一、四邮四电
两电一邮(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的位次与去年相比没有太大的变化,并没有大幅上升,这主要因为三所院校都已经来到了一个比较合理的位置,比如,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的录取位次与东南大学的相同专业基本一致,排名更高的学生的确有更多的选择。
四邮四电的其他五所学校,最低投档位次出现了比较大的变化。重庆邮电大学录取分数出现了断档,仅比一本线高12分,这主要的原因在于重邮除了热门的理工科专业之外,还招收了不少管理类、经济类的专业,这让530分附近的考生望而却步,而540-560分之间的很多考生,为了保住自己的计算机、电子信息等专业,都选择了放弃重邮,这一点可以从西邮的投档位次暴涨就能看出来。南邮在这个分数段,位次上涨1000多位,还是十分惊人的,反映出四邮四电的热度仍在持续上升。
二、财经院校-文理天渊之别
继去年部分财经院校投档位次大幅下跌后,今年理科位次跌幅加剧。两所财经211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投档位次分别来到1万名和两万名,相比之下,各财经院校文科投档位次稳中有升,这主要得益于,财会专业,对于文科生来说,性价比还是较高的。这几年,由于经济、社会的变化趋势,财经、外语、师范院校报考热度下降不少,展望明年,这些院校在理科方面的位次可能继续走低。
三、三个软件工程
三个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大学、中北大学)的软件工程单列计划上升至1B批次招生后,位次也随之大幅提高。1B批次招生院校中除了个别双一流大学都是双非院校,所以,不可否认,太原理工与山西大学的211和双一流招牌还是具有较大吸引力的,明年位次大概率还会上升。
四、最后
除了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等热门专业外,电气、临床、口腔、法学等专业位次上涨也十分明显,尤其是电气类专业,几乎可以算作2023年热度最高专业。明年是我们山西省最后一届老高考,选择复读的学生势必会少很多,对于明年的报考而言,热门专业的位次大幅上涨的可能性依然会很大。
峰学蔚来在此希望山西宝子们再接再厉,再创辉煌。愿一切美好都将如影随行,愿一切努力,都将收获回馈。
作者:王 庆 鑫
审稿:嘻嘻老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科生招生工作,保证本科生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 “双一流”建设高校,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普通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名称为“北京邮电大学”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北京邮电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本科办学地点有西土城路校区、沙河校区和海南校区:西土城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海南校区位于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
2023级学生各专业(类)办学地点如下:
电子信息类(元班)、计算机类(元班)、通信工程(大类招生)、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软件工程、人工智能(大类招生)、金融科技、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工商管理类、电信工程及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办学地点为一年级在沙河校区,二、三、四年级将根据学校规划安排在沙河校区或西土城路校区;
网络空间安全(大类招生)、自动化类(智能机器人与智慧物流)、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商务智能与智慧供应链)、理科试验班(信息科学)、英语、法学、智能交互设计、数字媒体技术、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办学地点在沙河校区;
信息与计算科学(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办学地点在海南校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组织下进行。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员会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对本科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和决策。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本科招生日常事务。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所在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录取工作组,负责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着努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各地高考报名人数及生源质量等因素,综合分析,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决策、公平公正”的原则投放。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原则
第十条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为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信息科技前沿,培养高端急需人才,北京邮电大学设立未来学院,开设“元班”实验班,招生专业名称为电子信息类(元班)和计算机类(元班)。
第十二条 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北京邮电大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电信工程及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六个专业。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的名称在本科批次招生,颁发北京邮电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英国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办学地点参见本章程第三条。
第十三条 关于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四条 关于退档。对于除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联招、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外的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在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提档后不退档;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关于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学校将根据相关省份的招生录取政策,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六条 关于体检。执行教育部、原、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专业(类)特点,色盲考生不能报考理科试验班(信息科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对于通信工程(大类招生)、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智能交互设计、数字媒体技术、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建议色盲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七条 关于外语语种。根据各专业(类)培养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软件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电信工程及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类)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八条 关于往届生和男女比例。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关于录取与加分。对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投档(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不适用,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要求详见其招生简章)。在安排专业时,以考生不含加分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学校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同一专业(类)录取时,若考生实际高考分数相同,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
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理工类专业(类)依次比较数学、理综,文史类专业(英语专业除外)依次比较语文、外语,英语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
对于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海南九个高考改革省份,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选考科目为物理或者首选科目为物理的专业(类)依次比较数学、物理,不限选考科目要求或者首选科目为历史的专业(类)(英语专业除外)依次比较语文、外语,英语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
对于河北、辽宁、浙江、山东、重庆五个高考改革省份,投档时将由所在省份招生按其相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
第二十条 关于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报考学校时须按照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校当年各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进行报考,由所在省份招生按其相关规定投档。
对于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专业调剂录取参考。
第二十一条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关于特殊类型招生考生。经学校认定具有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高水平艺术团或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和艺术类考生的招收工作,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关于录取通知书。学校在接到经省级招办核准备案并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向已录取考生寄送由学校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2023年学费标准:金融科技、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商务智能与智慧供应链)、法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5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5500元/年,三、四年级16000元/年;电信工程及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7万元/年;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8万元/年;信息与计算科学(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0万元/年;数字媒体艺术专业1万元/年,其他各专业(类)5500元/年。另外,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沙河校区和西土城路校区住宿费最高标准不超过1500元/年,海南校区住宿费标准将参照海南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勤、助、贷、补、捐”资助体系,全方位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七条 奖贷学金政策、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类)介绍等详细情况见当年报考指南等材料及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发布的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学校监察处邮箱:jjjc@bupt.edu,电话:010-62281998。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北京邮电大学网址为/d/file/gt/2023-09/2na4p0ja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为https://zsb.bupt.edu/,电子信箱为zsb@bupt.edu。咨询电话:010-62282045,62285045,62283407(传真)。微信公众号:北邮本科招生。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在2019年高考招生中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以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品学兼优的学生。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本科招生日常事务。
一、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130人以内,纳入我校年度招生计划中。
二、自主招生专业(类)及各专业(类)报名条件
我校今年有以下6个专业(类)(均为我校国家级特色专业或“双一流”学科建设支撑专业)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面向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身心健康的理工类高中毕业生,同时考生还须具备所报考专业(类)要求的以下报名条件:
以上仅为报名基本条件,达不到报名条件者无法进入材料初审。我校不以中学(单位)、社会团体或专家推荐作为审核依据,推荐相关材料无需上传。
注:上表中,通信工程(+人工智能,大类招生)、自动化类为招生专业大类名称,其中通信工程(+人工智能,大类招生)包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三个专业,自动化类包含机械工程(机器人试验班)、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专业。
上表报名条件中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赛区决赛一等奖获奖信息必须在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公示网站(http://gs.cyscc/)公示方为有效,竞赛名称列表如下:
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申请者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s://gaokao.chsi/zzb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10:00-2019年4月3日17:00。进入报名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认真、如实、完整填写基本情况及志愿管理信息。请注意:
(1)在报名过程中,考生须慎重选择我校上述自主招生六个专业(类)中的一个专业(类),不可同时申请多个专业(类),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变更自主招生专业(类)。
(2)考生的证明材料须符合上述报名条件要求,且均应为高中阶段取得。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考生须将加盖中学公章的各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及“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须按照附件(一)中的要求完成,否则视为报告无效)上传至报名系统中(其中“申请报告”须以word文档格式在报名系统中“志愿管理-附加材料”模块上传)。对于数学、物理、信息学奥赛之外的奖项等证明材料,考生须同时将竞赛或活动组织方的有效联系方式(建立word文档,将联系方式列在文档中,文档命名为“联系方式”)一并上传至报名系统中。
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可向我校同时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我校将其纳入自主招生的初审评价中。
2.中学审核盖章:考生通过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报名申请表,本人签字确认后,请中学确认所填写内容是否属实、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往届生或中学发生变动的考生,高中阶段成绩需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含报名申请表、获奖证书等)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加盖中学公章,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缺少本人签字、校长签字、中学公章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报名申请表、获奖证书等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3.上传申请表及完成报名:经中学审核盖章的报名申请表扫描件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上传完成后点击“完成上传”,点击后报名系统中考生的状态由“待上传申请表”变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学校审核)”,考生完成报名。考生须在我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完成上述操作,否则视为放弃我校自主招生报名。
四、选拔程序
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并组织相关专家参与选拔。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将成立自主招生审核专家组,由专家根据报名材料中所体现出的考生综合素质(包括考生个人陈述、学业表现、思想品德与社会实践等)、学科素质(包括考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学科竞赛获奖情况、对于所报专业(类)的认知和发展规划情况等)进行评审。
对于考生所提供的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我校均会进行核查,凡竞赛组织方不配合证书核实,竞赛官方网站查询不到名单的材料,我校初审专家将不予评审。
我校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自主招生各专业(类)报名情况、生源区域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初审通过考生名单。我校在初审过程中将适当向中西部地区考生和农村地区考生倾斜。
考生可于2019年4月30日后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zsb.bupt.edu)查看初审通过的考生公示名单,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个人初审结果,我校不再采用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的通知。
初审通过考生的信息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详尽公示。
2.确认考试
《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考核通知》将于2019年4月30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通过我校自主招生初审的考生,须按照该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完成确认参加考试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报到
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须按照《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考核通知》的要求,在2019年6月14日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来我校办理报到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
4.体质测试
2019年6月15日进行体质测试。体质测试项目为: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体质测试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版)(高三毕业生评价指标),凡有任一项测试不合格者即失去6月16日的考核资格。
5.考核
2019年6月16日进行考核。
考核分为知识能力测试和学科特长测试。
(1)知识能力测试考核形式为笔试,笔试内容为数学和物理两门科目,满分为300分。
(2)考生须参加我校针对自主招生各专业(类)组织的学科特长测试。学科特长测试由我校根据相关学科、专业(类)特色及培养要求,组织学科专家进行。学科特长测试满分为100分。
选择通信工程(+人工智能,大类招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类、物联网工程专业(类)的考生学科特长测试考核形式为面试;选择网络空间安全专业的考生学科特长测试考核形式为上机测试+面试;选择软件工程专业的考生学科特长测试考核形式为新知识讲授+上机测试+面试。
选择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且在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以下简称NOI)中获得铜牌及以上奖项(或者为NOI中D类选手并且竞赛成绩已达到或超过铜牌分数线)的自主招生考生,可申请免于参加笔试,仅参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针对上述考生所单独组织的面试考核和体质测试,面试考核满分100分。
6.入选名单
根据考生自主招生考核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知识能力测试成绩+学科特长测试成绩)、自主招生各专业(类)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自主招生各专业(类)的入选名单。
对于在NOI中获得铜牌及以上奖项(或者为NOI中D类选手并且竞赛成绩已达到或超过铜牌分数线)的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自主招生且申请免于参加笔试的考生,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审核确定入选名单。
入选总人数将根据生源质量情况而定,最多不超过260人。
7.公示
自主招生各专业(类)获得认定的入选考生名单于2019年6月21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考生也可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个人结果。
五、录取办法
1.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仅享受所认定自主招生专业(类)的优惠政策。
2.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在2019年7月5日前(高考成绩出分且高考志愿填报完成后)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看自主招生考生信息反馈通知,并按要求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馈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须在7月5日前通过传真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说明情况。
3.自主招生各专业(类)的优惠政策见下表,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须按照本省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并在该志愿中填报“北京邮电大学”(认定专业为物联网工程专业的考生填报“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且专业志愿必须填报考生所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类)。
注:(1)【模拟投档线】自主招生考生录取前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对于在NOI中获得铜牌及以上奖项(或者为NOI中D类选手并且竞赛成绩已达到或超过铜牌分数线)的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自主招生且申请免于参加笔试的考生,若面试考核成绩特别突出,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优惠政策可适当放宽。
(3)对于获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时,专业志愿须填报“计算机类”。若考生能被我校录取,则经计算机学院大类培养后将被分流至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4)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实施综合改革的上海、浙江除外),优惠分值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
4.对于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高考录取时要求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最低为AB+,必测科目等级均为合格。
5.所有享受降分录取优惠政策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均不得低于当地理工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核、录取。
对于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海南省等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6.未按照我校上述要求填报高考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六、其他
1.我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加强监督制约机制,严防权力寻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督选拔程序。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考前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我校监察处邮箱:jjjc@bupt.edu;电话:010-62281998。
我校不提供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不组织、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自主招生报名和测试辅导等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北京邮电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由有关省级招生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3.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报名条件、考核、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4.我校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开公示。
5.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zsb.bupt.edu
咨询电话:010-62282045,62285045,62280945,62289945
传真:010-62283407
电子邮箱:zsb@bupt.edu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