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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人注意!缴费有新变化!这份指南请收好了

宣粉们请注意

2023年度社会保险有关缴费基数

有调整啦

8月3日,小轩从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自治区最新通知,2023年广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按上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7268元(即6439元/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19317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863元/月。

那么

宣粉小伙伴们

你们知道应该怎么参保吗?

别急

小轩带来参保指南

快快收好

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参保业务。

一、现场办理

申请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填表办理。委托办理,还需提供人身份证、委托书原件。

二、网上办理

(一)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https://www.gx12333/si)。

点击:个人办事→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填写“参保机构”“手机号码”等信息,上传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图片,点击“确定”提交业务。

(二)进入“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选择服务大厅。

点击:我要办→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停保。

进行刷脸认证,检测通过后,请在业务类型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并填写“养老参保时间”等信息后,点击“申报”提交业务。

(三)“电子社保卡”小程序

目前该途径仅适用于从未参加社会保险、尚未登记有社保编号的新参保人员。

1.微信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入“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点击:人社办事→社会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进入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请(试运行)界面,点击“我要申请”。

跳转到申报界面,自动获取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自行填写民族、参保地行政区划、就业地地址、户籍地行政区划、户口所在地址等信息,上传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扫描件图片,点击“提交申请”提交业务。

2.进入支付宝“市民中心”。

点击“社保”。

选择社保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进入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请(试运行)界面,点击“我要申请”,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后提交业务。

【注意事项】:通过网上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业务,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人员参保地行政区划(参保机构)请选择“贵港市市本级”。

人员在参保业务审核通过后,可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广西税务”APP进行网上缴费。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

宣粉们

你会了吗?

赶紧get起来

贵港市委员会宣传部主办 贵港市委网信办指导

贵港日报社/贵港新闻网出品

内容来源 ▍原创 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采 编 ▍樊超龙

校 对 ▍梁露(见习生)

值班编辑 ▍甘亚萍

值班主任 ▍樊超龙

@广西人,还没缴纳这笔费用的抓紧了,6月30日后要多缴550元

广西要缴费的亲们

最后两天请抓紧!

广西税务12366提醒缴费人

↓↓

6月30日前

缴纳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可享受财政补助550元

个人只需按照个人缴费标准缴纳250元

6月30日后再缴费

预计需一次性缴纳800元

根据相关规定——

城乡居民在当年6月30日前缴纳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并享受当年的财政补助;

在当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除出生3个月以内参保缴费的新生儿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外,其余参保城乡居民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

2020年度,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50元。按照最新文件精神,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这也意味着,6月30日一过,除了出生3个月以内参保缴费的新生儿外,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预计需要一次性缴纳800元的费用。

广西税务12366提醒,按规定,有三类人群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包括——

广西区域内除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所有具有广西户籍的城乡居民;

广西区域内在校学生;

符合相关规定但未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外国人。

此外,农林场、农垦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自主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人参保缴费后,即可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连续参保的城乡居民,在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新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逾期缴费的,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人如果曾中断缴费1年以上,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可从第3个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如果是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下一年度的费用,不管前面是否有中断,都可以从第二年的1月1日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另外,新生儿父母也需注意,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只能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雷倩倩

编辑丨梁笑天

责编丨陈佳嘉

值班主任丨晏彦

广西日报新媒体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