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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会|“问道取经 拜师学艺” 一场触动心底的数字之旅

编者按

浅夏胜春,浙大“充电”。近期,延安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市两级院60名干警,在数字建设的前沿浙江举办了为期5天的专题培训班。“延安检察”新媒体平台特设专栏,编发学员优秀体会文章,敬请关注。

五月,在“和风熏,杨柳轻”的杭州,我参加了延安市两级检察机关为期五天的杭州数字学习班,“郁郁青山江水平,笑语满香径”,在浙江大学学习的这五天,紧张充实而又受益匪浅,深有感触且难以忘怀,这次学习班给我带来的不仅仅是新知识的获取,更多的是对数字检察发展的迅速和成效所带来的冲击和思想上的触动。

当前,大数据已经渗透到每个行业和业务职能领域,数字检察“无异于执法司法领域一场深刻的数字革命”。大数据对检察工作带来的深远影响令人震憾。在绍兴市检察院数字检察展厅,在湖州吴兴区院,一个个生动并经实践行之有效的案例为我们大数据检察提供了借鉴。黄龙县院长期处于案源少、办案力量不足等工作困境,想来深感差距之大,发展任务之重。结合工作实际,我提出几点思考:

强化“数字”理念

在工作中,要不断强化“数字”理念,注重树立“数字思维方式”,抓住数字发展时代机遇为助推检察工作数字化、智慧化赋能。坚持以“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工作总体思路,结合工作实际,注重发现,注重统筹,逐步探索实现大数据在黄龙检察工作中的应用。

数字检察发挥着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的“指挥棒”作用。结合当前“数字黄龙”建设,积极对接“黄龙县数字城市指挥中心”,按需实现数据共享,通过大数据提供海量的信息,有指向性的积极开展数据分析研判,探索进行数据建模,整合数据,努力发现办案线索,及时为办案提供高效率、高价值的参考信息,不断拓展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数字检察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办案利器”。要利用好大数据,充分发挥大数据给办案部门提供高密度价值的情报信息服务和数据支持,再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以数据服务办案,以数据支撑办案。

狠抓业务融合

基层检察院存在着办案人员少、工作任务繁杂的现实困境,在数字检察发展上要想实现探索突破,要深入推动落实“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探索综合履职新路径,在分工负责的前提下,在办案力量、线索信息共享等方面,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融合一体发展工作格局,努力实现部门之间、办案团队之间深度融合,协同发展,强化内外协作,凝聚监督合力,不断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立足办案实际

数字检察是引领、是突破,是实现“院小也有大作为,案少也能做文章”工作目标的有效途径,但必须要立足办案这个实际。脱离了办案实际谈大数据是缘木求鱼,必须要牢牢把握好“要让数据为办案服务”这个底线,绝不能搞“花架子”,为了大数据而搞大数据。要注重分析梳理近年来的案件办理情况,注重在案件办理中勤学习、善思考,有针对性地,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的去探索、分析大数据在工作中的应用,各种“难点”“堵点”都能够得到有效解决。

这次专题培训学习班,是一场理论和实践的碰撞,使我一改往日“只顾埋头拉车,不知抬头赶路”的陈旧思想,也更加坚定了奋起追逐的信心和弯道超车的决心。要深化落实检察大数据战略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紧跟“数字革命”的步伐,发挥后发优势,通过“走出去”“学进来”“做起来”切实推进黄龙数字检察建设,奋力开创数字检察工作新局面,以这场“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来源:黄龙县人民检察院

文字:何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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