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12月9日电 题:“你不当兵,我不当兵,谁来保卫祖国”——记志愿军老战士易金荣
新华社记者高蕊
“战友们是因保家卫国牺牲的。”志愿军老战士易金荣永远也忘不了,1953年春的朝鲜战场上,战友们在一场战斗中牺牲的场景。
易金荣经常对儿孙们说这样一句话:“你不当兵,我不当兵,谁来保卫祖国呢?”
保卫祖国,正是易金荣68年前参军入伍的原因。“当时国家刚解放,百废待兴,需要有人来护卫。”易金荣说。
1952年10月,易金荣参军入伍。随后,他被编入中国人民志愿军第16军32师95团工兵连,随部队入朝参战,担负挖坑道、修碉堡、排雷、埋雷等任务。
当时在前线,打坑道全靠人力完成,坑道里又都是石头,砸起来费时费力。工兵们3班倒,24小时夜以继日地干。用易金荣的话说,就是“一天一夜也只能打出一米多长”。
“入朝参战期间,冬天气温零下30摄氏度,手冻得拿不住筷子,一碗饭吃着一边另一边就结了冰。打起仗来没有固定住处,他们就住地洞、睡帐篷……”易金荣回忆说,有一年除夕,部队接到任务,急行军几十里到达指定地点,晚饭是腌萝卜水和过年才能吃到的一点点肉。
发生在1953年春的那场战斗,是易金荣第一次与敌军正面交锋。
那次,易金荣和两名战友奉命到敌人的碉堡前执行排雷任务,为我军后续攻下碉堡扫除障碍。战事紧张,经过简单培训,第一次排雷的易金荣和两名战友紧急奔赴雷区。
雷区距敌人的碉堡只有几十米远,正当他们小心翼翼排雷时,敌人的机枪突然扫过,两名战友牺牲在几米外。
“上级交代的任务,我必须完成。”强忍悲痛,易金荣独自一人继续执行任务。后来易金荣和大部队一起冲锋,拿下碉堡、取得胜利。
因为在这场战斗中表现优异,易金荣荣立三等功。
《朝鲜停战协定》签署后,易金荣随部队继续留在朝鲜,担负“三八线”非军事区警戒防御、帮助朝鲜人民重建家园等任务。
1957年,易金荣复员返乡,务农至今。
1976年,易金荣把18岁的大儿子易银清送入部队。1978年,易银清在一次任务中牺牲,被评为烈士。
易金荣的女儿易银连说,父亲虽然对哥哥的牺牲心痛不已,但仍鼓励侄子、孙子当兵入伍,报效祖国。如今,易金荣的孙子在海军某部队服役。
“部队是个‘大学堂’,年轻人都要进去学习学习。”这是易金荣教育后辈时常说的一句话。
责任编辑: 邱丽芳
新华社武汉12月9日电 题:“你不当兵,我不当兵,谁来保卫祖国”——记志愿军老战士易金荣
新华社记者高蕊
“战友们是因保家卫国牺牲的。”志愿军老战士易金荣永远也忘不了,1953年春的朝鲜战场上,战友们在一场战斗中牺牲的场景。
易金荣经常对儿孙们说这样一句话:“你不当兵,我不当兵,谁来保卫祖国呢?”
保卫祖国,正是易金荣68年前参军入伍的原因。“当时国家刚解放,百废待兴,需要有人来护卫。”易金荣说。
1952年10月,易金荣参军入伍。随后,他被编入中国人民志愿军第16军32师95团工兵连,随部队入朝参战,担负挖坑道、修碉堡、排雷、埋雷等任务。
当时在前线,打坑道全靠人力完成,坑道里又都是石头,砸起来费时费力。工兵们3班倒,24小时夜以继日地干。用易金荣的话说,就是“一天一夜也只能打出一米多长”。
“入朝参战期间,冬天气温零下30摄氏度,手冻得拿不住筷子,一碗饭吃着一边另一边就结了冰。打起仗来没有固定住处,他们就住地洞、睡帐篷……”易金荣回忆说,有一年除夕,部队接到任务,急行军几十里到达指定地点,晚饭是腌萝卜水和过年才能吃到的一点点肉。
发生在1953年春的那场战斗,是易金荣第一次与敌军正面交锋。
那次,易金荣和两名战友奉命到敌人的碉堡前执行排雷任务,为我军后续攻下碉堡扫除障碍。战事紧张,经过简单培训,第一次排雷的易金荣和两名战友紧急奔赴雷区。
雷区距敌人的碉堡只有几十米远,正当他们小心翼翼排雷时,敌人的机枪突然扫过,两名战友牺牲在几米外。
“上级交代的任务,我必须完成。”强忍悲痛,易金荣独自一人继续执行任务。后来易金荣和大部队一起冲锋,拿下碉堡、取得胜利。
因为在这场战斗中表现优异,易金荣荣立三等功。
《朝鲜停战协定》签署后,易金荣随部队继续留在朝鲜,担负“三八线”非军事区警戒防御、帮助朝鲜人民重建家园等任务。
1957年,易金荣复员返乡,务农至今。
1976年,易金荣把18岁的大儿子易银清送入部队。1978年,易银清在一次任务中牺牲,被评为烈士。
易金荣的女儿易银连说,父亲虽然对哥哥的牺牲心痛不已,但仍鼓励侄子、孙子当兵入伍,报效祖国。如今,易金荣的孙子在海军某部队服役。
“部队是个‘大学堂’,年轻人都要进去学习学习。”这是易金荣教育后辈时常说的一句话。
责任编辑: 邱丽芳
来源:北京晚报微信公众号
69岁的李大爷家住北京房山,是一名垂钓爱好者,他长期在一家垂钓园钓鱼。谁知,去年5月26日的一阵风,让李大爷安逸的垂钓生活戛然而止。当日,李大爷跳入鱼塘去捞被风吹下水的一把伞,不想体力不支溺水而亡。事发后,其家属将垂钓园的经营者张先生、所有者马先生,以及垂钓园所在土地的所有者村委会诉至法院,索赔108万余元。
记者4月5日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法院一审判定李大爷对自身死亡负80%的责任,张、马二人负20%的责任,赔偿共计20万余元。
原告:
垂钓园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李大爷的家属作为原告诉称,2021年5月26日,老人花费200元在被告的垂钓园钓鱼,后于下午2点左右死亡,公安机关调查后认定老人为溺亡。原告到现场后发现,垂钓园坡度很大,水深约两米,但没有配备任何防护措施(警示标志、防护栏及救生设施设备、人员等),且被告明确告知没有救生圈,事发时垂钓园也没有采取有效的救护手段进行及时抢救。
原告还认为,垂钓园属于违法开设、无照经营。被告张先生是垂钓园的实际经营者,未尽到管理、维护及保障垂钓者人身安全的义务;被告马先生是垂钓园的所有者,其没有合法手续,也未设置安全措施,私自开挖鱼坑,疏于管理和监督;被告村委会作为管理者将土地发包给马先生,多年未对垂钓园用地进行合理管理,放任无照经营。
据此,原告要求上述三个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提出了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在内共计108万余元的索赔主张。
被告:
老人不听劝非要下水捞伞
“当时垂钓园还有其他钓鱼者,但李大爷前后无人,他没有与别人商量就自己跳下去捞伞。看到他腿抽筋了,我们就组织人下去,他是会游泳的,非要自己下去捞伞。鱼塘有警告性标示,李大爷也应该有常识。”被告马先生称自己没有责任,他认为钓鱼是一件自甘冒险的行为,与鱼塘的经营、救生措施无关,“另外,垂钓园是有合法转让手续的。”
被告张先生也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我们是垂钓园,不是游泳池,我当时跟李大爷说一会划船去够伞,但他不听。”
被告村委会辩称,村委会对本村废坑依法发包,对承包人的经营,村委会不参与,也不干预,垂钓园是否合理经营不是村委会管辖的范围,故不同意赔偿。
法院:
李大爷自负过错责任80%
法院查明了如下事实,李大爷爱好钓鱼,长期去上述垂钓园垂钓。在事发当日,垂钓园内无其他工作人员,仅张先生一人。钓鱼过程中,因风将伞刮入鱼池中,他遂脱衣跳入鱼池中捡伞,后因体力不支溺水,张先生与他人予以救援,虽然李大爷被救上岸,但仍因溺水抢救无效死亡。
另外,法院也查实了三被告之间存在土地承包、鱼塘租赁的关系。
法院认为,李大爷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跳入鱼池内捡伞而存在危险性具有认知的能力,然其疏忽大意,过于自信,依然下水捡伞,故李大爷应对其死亡负主要责任。
被告张先生是垂钓园的经营者,园内虽然设有警示标志,但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也没有配备安全保卫人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这是导致李大爷死亡的次要原因。被告马先生对于垂钓园的经营亦负有管理和注意的义务,故对二人李大爷的死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但是,本案现有证据未能有效证明被告村委会对李大爷的死亡存在过错。
最终,法院酌定李大爷自负80%的过错责任,张、马二被告承担20%民事赔偿责任,一审判决张、马二人赔偿原告共计20万余元。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