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克希尔】
剧情梗概:仪式的时刻终于到来,阿塔尼斯按照协议的内容,将在仪式上位阿拉纳克提供帮助。
本关卡主要目标:将马拉什逼退到献祭深渊中,不能让阿拉纳克被击败。
本关卡奖励目标:消灭斯雷恩元素生物共三头。
关卡成就:
一,完成本次关卡。
二,在本次任务中,同时用25个或以上的单位支援阿拉纳克。
三,在普通难度的任务中,摧毁三座塔达林星灵枢纽。
任务难点:
1,拉克希尔仪式进行的过程中,阿拉纳克与马拉什会进行一对一的正面交锋,他们两人的背后都是深渊,谁将对方推下深渊,就会获得战斗的胜利。而只要有士兵在旁边,就会给予二人力量,敌方会不断的派出士兵甚至混合体来支援马拉什,而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将这些敌人全部击溃,让阿拉纳克将马拉什推到深渊之中。
2,额外任务需求的三个野兽,用三艘航母绕过路线即可偷掉,或者可以用更加具有机动性的空中单位。
3,敌人偶尔会派出军队攻击本方基地,建筑好防御措施。此外,攻下了敌人的星灵枢纽之后,可以在上面开设分矿,提高资源的获取速度。
成就中要求的三座星灵枢纽,后面两个分别位于靠近右下角深渊的上下位置,基地的士兵数量都十分密集,合理利用亚顿之矛上的打击武器来减少伤亡。
曲径通幽处 宝物藏的深
《西游记》中国吴承恩的长篇小说约62万字,实为冒险小说的鼻祖,被当今人士纳入神魔类别。在百晓生品评的天下《冒险类小说排行榜》中位列第一。
唐太宗李世民御弟玄奘,欲只身前往十万八千里的西天求取真经,得遇齐天大圣孙、天蓬元帅猪八戒、圈帘大将沙僧三大弟子相助,历经黄风岭、通天河、火云洞、子母河、火焰山、陷空山、无底洞、雷音寺、比丘国......;与美艳的白骨精、迷人的蜘蛛精、痴情的女儿国国王等展开“扯不断、理还乱”的恩怨情仇;师徒四人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了灵山圣地,求得真经三十五部五千零四十八卷,返回东土。唐三藏被封为旃檀功德佛,孙被封为斗战胜佛,猪八戒被封为净坛使者、沙僧被封为金身罗汉,白龙马被封为八部天龙广力。五圣成真同享极乐。
《野性的呼唤》美国杰克·伦敦的中篇小说约八万字,堪称冒险小说的中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在百晓生品评的天下《冒险类小说排行榜》中位列第三。
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从小养尊处优锦衣玉食,是贵族米勒法官和他孙女的好朋友。被见钱眼开的仆人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残酷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巴克不断成长.最终战胜狗王斯匹茨赢得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喜怒无常的狗主哈尔将桀骜不驯的巴克打得遗体鳞伤奄奄一息,善良的约翰·桑顿出手解救了巴克并且善待巴克。一人一狗惺惺惜惺惺感情甚笃。约翰·桑顿在找到金矿时却被一群淘金人杀害。伤心欲绝的巴克展开了疯狂的复仇。最后在狼群野性的召唤声中,巴克回归了大自然。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调查,杰克·伦敦是所有欧洲作品中被翻译最多的美国作家,《野性的呼唤》居其50部作品之首。《野性的呼唤》已被译成80多种不同的文字,中国有30多种译本。被列入大学文科必读参考书目。
《神秘岛》法国小说家儒勒·凡尔纳的长篇小说约三十四万字,《神秘岛》和《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海底两万里》合称《凡尔纳三部曲》。在百晓生品评的天下《冒险类小说排行榜》中位列第二。
作品中五个主要人物,智慧超群的工程师赛勒斯·史密斯,文武双全的战地记者吉丁·史佩莱,正直善良的水手潘克·洛夫,勤奋好学的少年赫伯特,心灵手巧的黑人纳布。改邪归正的罪犯艾尔通。大家团结一心取长补短,利用冶金学、爆破学、工程学、水利学、动植物学、天文学、物理学等各方面的科学知识,展开了“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的冒险主义行动。
冒险类小说,印象深的是笛福的《鲁滨孙漂流记》《海盗船长》。
这类小说,吸引我们的,一方面是人在极度困境中展示的超常力量,一方面让我们羡慕、向往。
我们的生活通常是平庸的,我们在内心多少都渴望去探索广阔的天地,去认识世界、去战胜一切、去尝试各种可能,并且获得成功,我们对于自己井底之蛙般的生活,内心是不甘的、是厌倦的。但是,我们的日常只能通过偶尔、小小的旅游聊以。
当鲁滨孙在荒岛上生存了下来,而且日子似乎过得有滋有味,当《海盗船长》中的男主(名字我忘了)穿越蛮荒之地,满载回到文明世界,我们的内心也得到了满足。
所以,冒险类小说的主人公们,就是代表了我们内心的渴望。在探索了世界各地的未知之地、危险之地以后,现在,我们把目光投向了太空、投向了未来(科幻小说)。人类的探索永无止境。
这就是主人公们的目的。
但个人认为作者只是通过冒险这种形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情感。表达对现实生活的抗拒和不满,在冒险中实现作者的理想。举几个例子说明。
1、《镜花缘》
2、《格列佛游记》
谢邀
能问出这样的问题,说明你是真的认真思考过了,赞叹一下哦,那就来聊聊本人的简单看法吧,说之前先聊聊我看过的几部冒险类小说吧:
1、《金银岛》
金银岛,说的是波涛汹涌的大海、机智勇敢的青年、凶恶狡诈的海盗们,和一份神秘的藏宝图。围绕着这份藏宝图而展开的,少年吉姆一行人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冒险之旅……
作者,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真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作家啊,他笔下的人物特点形象鲜明,故事内容惊险曲折,好比大海般的波涛连绵起伏,一个接一个,紧扣读者心弦。刺激啊。
2、《鲁滨逊漂流记》
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因出海遭遇灾难,漂流到无人的小岛上,并坚持在岛上生活下去,最后回到原来所生活的世界中。作者浅看是写历险经历,但故事背后却隐藏着大多数普通人向往的:自由、英雄梦想。
3、《海底两万里》
小时候看的童年启蒙童话,这就是凡尔纳的海底。当你登上\"鹦鹉螺\"号的时候,随着尼摩船长的前行,你将饱览到海底世界变幻莫测的奇异景观和各种有趣的海洋生物,凡尔纳用生动形象的文字,来为我们描绘了一个充满神秘梦幻色彩的海底世界。你只有探索才知道答案。
4、《汤姆索亚历险记》
主角说:宁愿在谢伍德森林里当一年的绿林好汉,也不愿意当一辈子的美国总统。霸气!
故事讲述的是以汤姆·索亚为孩子王的一群孩子天真烂漫的生活。他们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学习、虚假的教义和无聊呆板的生活,展开了种种冒险经历。作者马克·吐温以欢快的笔墨描写了少年儿童自由活泼的心理活动,并结合小市民庸俗保守的生活加以对照,突出了那时那种生活的枯燥与沉闷。
5、《少年派的奇幻漂流》
男主角的名言:发生了就发生了,为什么一定要有意义呢!
故事讲述了一个印度男孩和一只孟加拉虎,一起在太平洋上漂流227天后获得重生的神奇故事(和老虎一起。厉害)。故事扣人心弦、引人入胜,无论是让你幻想的结局,还是小说对于信仰、宗教,生存乃至人与世界的关系,都会成为每一个读者深思的问题。
已拍成电影了,大家可以去看看。
说到这,其实个人觉得冒险小说,会带给你受用一生的勇气!至于主角的目的也是不一样的,有的为了生存,有的为了刺激。
最后,各位是不是也觉得平淡的生活中好像少了点什么?你是不是也渴望一种更加刺激的生活?是否也想拥有着一颗冒险的心呢?呵呵......
冒险是为了什么。?
冒险,所谓冒险,既然有这个险字,那就表示有困.难。可能会有伤残,生病,甚至是生命的消亡。当这些不可控中任何一种出现时,是个人都会先考虑,去衡量比较然后再决定我要不要去做。要怎样去做。
题目中问的是小说中主角是为什么去冒险,。
我也有个问题要问题主。你看冒险小说,你不知道主角为什么冒险?一般来说,冒险小说,主角在冒险之前,作者都会给出一个让主角不得不去冒险的理由。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例。
1生存。当主角,或主角的亲人,爱人和朋友,有生命危险时,主角不得不去冒险。
2爱情。爱情很美好,从古到今到太多描述爱情的故事了。这也是一个亘古不变的梗。小说和戏中可以说是原住民了。
3资源和钱财。这个很好理解,就是为了钱。人活在世谁能不用钱呢?主角生存就离不开资源和钱财。所以3和1是相辅相成的。
4大义,通常情况当主角为了大义而冒险成为烈士的可能达到9成。比如炸个碉堡,开个飞船点燃木星什么的。
5永生,在修真文中常有,冒险杀怪,夺宝,升级再冒险杀怪,夺宝,升级……直至飞升永生
大部分都是为了救人吧!
不用说了,钱,有钱谁还讨生活啊
1.拯救世界
主角历经千辛万苦,不断改变世界发展线,最终拯救世界。
2.自己飞黄腾达
为了钱,不断陷入各种势力纠纷,最终在机缘巧合下,奠定强者地位。
3.长生不老
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早期不少仙侠小说主题为求长生。
4.为了生存
一开始只为了在残酷的世界生存,末世流小说多为此种主题。
多谢邀请,我本身就是个网文作者,对于冒险类的小说很喜欢,个人认为猪脚喜欢刺激和无拘无束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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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曾经缺乏安全感,服用的嬉皮士小子,如何将自己改造成技术远见者,并改变了世界。史蒂夫乔布斯如何拯救苹果
编者按: 乔布斯被认为是计算机业界与娱乐业界的标志性人物,他经历了苹果公司几十年的起落与兴衰,先后领导和推出了麦金塔计算机(Macintosh)、iMac、iPod、iPhone、iPad等风靡全球的电子产品,深刻地改变了现代通讯、娱乐、生活方式。本文作者通过对苹果公司和乔布斯的长达数十年的观察与交流,记录了这个曾经缺乏安全感,服用的嬉皮士小子,如何将自己改造成技术远见者,并改变了世界。或许乔布斯最伟大的发明不是iPod,也不是iPhone或iPad,而是乔布斯这个人本身。本文作者Jeff Goodell是《滚石》杂志的资深记者,也是苹果公司的早期员工,原标题《The Steve Jobs Nobody Knew》
摄影:Tom Munnecke 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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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第一次见到史蒂夫·乔布斯时,我以为他是个loser。那是在1980年,我只是硅谷的一个年轻人,对电脑一无所知。我在我家附近的一家叫苹果的小电脑公司找了份工作,因为我妈在那工作。那是位于Cupertino的库比蒂诺班德利车道上的一个办公室里,离苹果公司现在的总部只有一两个街区。乔布斯当时25岁,我对他印象深刻,他在办公室里大吼大叫,穿着破烂的牛仔裤,似乎每个人都很怕他。我知道他是什么类型的人:没教养,虚张声势,自以为是。那时候,我不知道计算机的未来是什么样子,也不知道这家伙会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远见者之一。在我看来,他就是一个迷茫的嬉皮士,我对他并不感兴趣。在苹果公司工作了不到一年我就离开了,去做那些更刺激的事情,比如在太浩湖赌场当发牌员。
几年后,我才明白自己究竟离开了什么。乔布斯不仅把苹果公司变成了世界上市值最高的公司,他还改写了商业规则,将六十年代的理想主义与“贪婪即是好”的资本主义相结合。在软件为王的时代,他打造了硬件。在那个人人关注宏观的时代,他却专注于微观。他从来不是先行者,但他总是可以做得最好。在推动发人类与数字世界融合这件事情上,他的贡献超过了这个星球上的任何人。让我们有能力用手指的触碰,来编写我们最深层的欲望和最亲密的想法。\"他是科技界的鲍勃-迪伦,\"认识乔布斯多年的U2乐队主唱Bono说。\"他是软件和硬件界的猫王。\"
但是,天哪,他有时候真的是个混蛋。这些年来,我与数百人交谈过,那些最了解乔布斯、与他共事最密切接触的人,他们总是提及乔布斯粗暴的性格和行为,他会大喊大叫,跺脚大怒。
他在不轻易间把员工逼到快要崩溃,对他们不管不顾,很少有人愿意为他工作两次。当乔布斯23岁时,与长期交往的女友克里斯南·布伦南(Chrisann Brennan)生下了一个女儿,他不仅否认了自己的亲生父亲身份,还在1983年当众大肆诋毁布伦南,并在1983年对《时代周刊》声称,\"美国28%的男性都可能是孩子的父亲。\"在多年后,在他经历了被人欺压,被生活所磨砺之后,乔布斯的善良的一面才显现出来。乔布斯是一个可怜的被领养的孩子,觉得被亲生父母抛弃了,觉得自己很潦倒,被人嘲笑,很不合群,大半辈子都没有安全感,但这注定不会长久。
\"史蒂夫总是有那种詹姆斯·迪恩(死于车祸意外的知名美国演员)活在当下,及时行乐(live fast die young)的态度。\"Steve Capps说,他是第一台苹果Macintosh的主要程序员之一。当他们彻夜工作,设计和制造即将彻底改变个人计算能力的设备时,乔布斯会经常谈论死亡。\"有一点可怕,\"Capps回忆。\"他会说,'我不想我自己50岁。\" 布伦南回忆起乔布斯在年仅17岁时也曾说过类似的话。\"史蒂夫一直相信自己会英年早逝,\"布伦南说。\"我想这也是他赋予生命这样的紧迫感的部分原因。他从没想过自己能活过45岁。\"
2005年,在他被诊断出罹患癌症后不久,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发表了著名的毕业演说,他在演说中称赞死亡是 \"很可能是生命中最好的一项发明\",\"能 \"清除旧的,为新的 \"让路\"。也许,作为一位天马行空的现代发明家的典型代表,乔布斯会以这样的方式来思考死亡并不出乎意料。
但如果说死亡是人生最伟大的发明,那么史蒂夫·乔布斯最伟大的发明不是iPod,也不是iPhone或iPad,而是史蒂夫·乔布斯本身。在他能改变世界的面貌之前,他首先要设计和构建乔布斯这个人,那个让世界为之倾倒的乔布斯。\"史蒂夫是一个肤浅、自恋的人,随着他的成长,他成为一个情感丰富的人,\"数字先驱、前感恩之死乐队的词曲作者John Perry Barlow说,他认识乔布斯几十年了。\"他创造了很多伟大的硬件,但多年来,他也创造了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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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是不安全感中出生的。他的母亲乔安妮·西贝尔(Joanne Schieble)是威斯康星大学的研究生,在那里,她和一个叫Ab-dulfattah Jandali的叙利亚学生交往。当Schieble发现自己怀孕后,她的父亲反对她与叙利亚人结婚。\"乔安妮在没有告诉我的情况下,在所有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起身离开,搬到旧金山去生孩子。\"Jandali后来告诉记者。\"她不想给家庭蒙羞,认为这样做对大家都好。\"
1955年2月24日,乔布斯的养父史蒂文·保罗·乔布斯出生。史蒂文·保罗·乔布斯是旧金山的一对工人夫妇,乔安妮将孩子交给了保罗·乔布斯和克拉拉·乔布斯夫妇。保罗是高中辍学的学生,在威斯康星州的一个农场里长大,他以收债人、回购员和机械师为生。克拉拉在硅谷最早的高科技公司之一的瓦里安联合公司担任文员。这对夫妇不是乔安妮最理想的选择,但她在离开前为定了一个规定。作为家里第一个上大学的孩子,乔安妮相信教育的价值,在签署收养文件之前,她让保罗和克拉拉承诺,要送孩子上大学。
从一开始,乔布斯就是个爱发脾气的孩子。他把发夹针塞进电源插座里,电伤了手。他喝了杀蚂蚁药后,家人还得给他洗胃。他起得很早,父母就给他买了一匹摇摇马、一台留声机和几张小理查德的唱片给他娱乐。\"他是个很难缠的孩子,\"他的母亲后来对布伦南说,\"到他两岁的时候,我觉得我们犯了一个错误,我想把孩子还给她。\" 像当时的许多其他父母一样,保罗和克拉拉很快就把儿子放在了电视这种相对较新的技术面前,在那里,他急切地吸收了《多比·吉利斯》、《我爱露西》到《乔尼-探险》等电视节目。
乔布斯三岁那年,保罗从旧金山搬家到了山景城,这是一个由平房和杏树园组成的小镇,就在帕洛阿尔托以南。事实证明,这是个偶然的举动,却让年轻的史蒂夫置身于硅谷刚刚开始绽放的工程师文化中。并不是说乔布斯家庭和工程师文化有什么关系。保罗尝试过修旧车、涉足房地产,但钱似乎总是赚不到。四年级的时候,史蒂夫的老师伊莫金·希尔问全班同学:\"这个世界上有什么是你不懂的?\" 当轮到史蒂夫回答的时候,他的回答让人心碎。\"我不明白为什么突然间我们家就这么破产了。\"
乔布斯因为太爱说话,心不在焉,所以不是一名优秀的学生。但他却被老师希尔从逃学和少年罪犯中拯救了出来。\"她是我生命中的圣人之一,\"乔布斯后来回忆说。\"她教过一个四年级的高级班,她花了大约一个月的时间才了解到我的情况,她通过“贿赂”让我学习。\" 希尔自掏腰包给史蒂夫5美元的钞票,让他做作业和读书。在她对他的信心的刺激下,他跳过了五年级,直接进了Crittenden中学。事实证明,对于一个瘦弱的孩子来说,这对他来说是个不容易的地方,他从来都不怎么喜欢运动。其他的孩子们则嘲笑乔布斯的领养问题。\"怎么了?\"他们会嗤之以鼻。\"你亲生妈妈不爱你吗?\" 多年后,当他回忆起这段戏弄的经历时,他的女友克莉丝兰回忆说,\"当时的痛苦还在他的脸上表现出来。\"
11岁那年,乔布斯向父母宣布,他不会再回Crittenden中学了。但保罗和克拉拉并没有告诉他要坚持下去,而是把家搬到了几英里外的洛斯拉图斯(Los Altos),一个更富裕的小镇,有更好的教育系统。就在那几年里,我们现在所知道的硅谷逐渐诞生了。覆盖山谷的果园被推土机夷为平地,有一种新世界崛起的感觉,有一种相信你可以设计自己的未来的信念。这里没有沉闷的传统,没有文化包袱。你可以成为任何你想成为的人。
乔布斯回忆说,当时大家都在车库里修修补补,邮购的 \"Heathkits \"套件((里面包含着各种电子爱好者的小玩意儿),来制作自己的电视和音响。他说:\"这些Heathkits会附带详细的手册,说明如何把这个东西组装起来,所有的零件都会按一定的方式排列,并以颜色编码\"。\"你会自己动手制作这个东西。它让人明白了一个成品的内部是什么,以及它是如何运作的。但也许更重要的是,它给人一种感觉,那就是你可以建造出任何东西。你想出一种远距离视觉装置,你会想,'我还没造出一个这样的东西,但我可以,这给人一种巨大的自信。\"
乔布斯14岁那年,一个邻居把他介绍给了一个叫史蒂夫·沃兹尼亚克的大一点的孩子,他当时正在做一个小的电脑板,他把这个小板子叫做 \"奶油苏打电脑\"。\"通常情况下,我真的很难向别人解释我所做的那种设计东西,\"沃兹尼亚克后来回忆说。\"但史蒂夫马上就明白了。而且我很喜欢他。他有点瘦瘦的,又瘦又结实的,精力充沛。\"
沃兹尼亚克比乔布斯大五岁,是个十足的极客:身材高大,社交能力强,对电子产品着迷,是那种能看懂电线如何连接,知道如何让机器跳舞的天才。乔布斯在技术上从来都不像他那样精通,但他知道的东西足以让人着迷。他和沃兹和其他男孩子们一样,在外面玩耍,恶作剧;有一次,他们在学校的教学楼上挂着一个巨大的中指,是他们用染过的床单做的。但他们很快就毕业了,他们开始玩一种在那个年代几乎不为人所知的消遣:phone phreaking(利用电话网络的漏洞打免费电话),这是最早的黑客活动之一。沃兹尼亚克和乔布斯在看了《Esquire》杂志上的一篇文章后,想出了如何制造出模仿电话接线员使用的音调的蓝色小盒子,让用户可以随意拨打免费的长途电话。据传说,沃兹尼亚克用一个蓝盒子给梵蒂冈打了电话;他用德国口音,自称是亨利·基辛格,要求与教皇通话。
其他的极客小孩可能会把它当做一个有趣的玩具,用恶作剧来在朋友面钱显摆。但乔布斯看到了酷炫技术的商业潜力。他和沃兹在加州大学伯克利校区的宿舍里卖掉了这些盒子,赚到了不少的零花钱,然后又因为害怕被执法部门发现而放弃了。这是创业初期的一次试水,乔布斯后来说,没有蓝盒子,就没有苹果。
1972年,乔布斯17岁时,在霍姆斯特德高中遇到了一个名叫克里斯安·布伦南(Chrisann Brennan)的绿眼睛的波西米亚女孩,比他低一级。 他们很快开始上演了一场盛大而凌乱的青春爱情片,他们在学校里使用了,并谈论了Arthur Janov写的心理治疗书籍《原始尖叫》。对于乔布斯来说,使用,不仅是为了让自己的生活更加充实,这也是他克服被亲生父母抛弃的痛苦的一种方式。克里斯安在她与滚石杂志分享的回忆录中写道:“史蒂夫向我解释了和《原始尖叫》如何打开了深入骨髓的创伤。他会反复谈论书中关于母亲和父亲如何不爱孩子,如何以多种方式离开孩子,造成永久性的创伤。”乔布斯很安静,也很风趣,害羞得让克里斯安不得不主动接吻。他会在卧室里为她弹吉他,像他的英雄鲍勃·迪伦一样为她唱起歌来。从一开始,布伦南就明显感觉到乔布斯的不一样。\"他在我们第一次或第二次约会时告诉我,他说他有一天会成为百万富翁,我相信他,\"布伦南说。\"史蒂夫能看到未来。\"
和沃兹尼亚克不同的是,乔布斯是个探寻者,他不满足于呆在自己的极客生活的范围内。他看艺术电影,写诗。他追女孩,有过很多性生活。他尝试过剥夺睡眠、禁食和吸。\"我在你的车里发现的这个是什么?\" 保罗·乔布斯曾问他的儿子。史蒂夫甚至没有试图隐瞒真相。\"那是,父亲。\"他说。高中毕业后的那个夏天,史蒂夫和克里斯兰离开了家,搬进了库珀蒂诺山上的一间小木屋,乔布斯在那里打字到深夜,改写迪伦的歌词。
乔布斯知道,他的父母曾答应过他的生母要送他上大学,他很认真的看待这个义务。1972年,他离开克里斯蒂安,进入俄勒冈州的一所私立学校,里德学院(Reed College)就读,这所学校以自由的精神和嬉皮士的风气而闻名。但在第一学期结束时,他就退学了。\"6个月之后,我看不出其中的价值,\"他回忆说。\"我不知道我想做什么,也不知道大学怎么能帮助我弄清楚的。而在这里,我把父母攒了一辈子的钱都花光了。所以我决定退学,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乔布斯在里德大学又呆了半年左右,在书法班上听课。这几乎不是一个未来的企业家应该学习的东西,但乔布斯追求的是启蒙,而不是职业发展。\"我没有寝室,所以我就睡在朋友的房间里的地板上。\"他后来回忆说。\"我把别人扔掉的可乐瓶还回去,用退回的五分钱的押金买食物,每个星期天晚上我都会走过七英里的路程,到Hare Krishna寺庙里去吃一顿好的,我很喜欢。”
乔布斯把自己看成是六十年代理想主义尾巴的一部分。\"我们想更丰富地体验到自己为什么活着,而不仅仅是为了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他对自己那一代人说。\"于是,人们去寻找东西。从那时候开始,重要的事情就是意识到,生活中肯定有比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物质主义更多的东西。我们要去寻找更深层次的东西。\"
在当时,似乎所有的年轻追寻者的目的地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印度。在里德大学,乔布斯经介绍得到了印度大师尼姆·卡洛里·巴巴的教诲,他的思想被作家拉姆·达斯(Ram Dass)在一本名为《Be Here Now》的畅销书中推广。没过多久,乔布斯就踏上了去印度朝圣的旅程,去见巴巴,但大师在他到达前不久就去世了。乔布斯剃了光头,徒步穿越喜马拉雅山,在一个马铃薯农场的一户人家的水泥小屋里住了一个月。在流浪期间,他被普遍的贫困和苦难所困扰,他被一个对他自己的重塑有重要影响的洞察所打动,这个洞察将证明是他重塑自己的核心,一个从精神到实践的微妙而重要的转变:\"那是我第一次开始思考,也许托马斯·爱迪生对改善世界的贡献比卡尔·马克思和尼姆·卡洛里·巴巴加起来还要大得多。\"
译者:蒂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