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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之种2怎么解锁剧情?死亡之种的cg极多,每一个角色都有属于自己的剧情需要探索,下面小编就带来死亡之种2cg解锁技巧分享,一起来看看吧。

死亡之种2cg解锁技巧分享

1.基地扩建后再商店能刷出来4星5星的道具,有手铐脚镣和改变女主身形的道具。

2.扩建出来的厕所,温泉,淋浴都可以通过赠送对应道具进入小游戏,每个小游戏结束后有概率抽取一个关键道具(商店买不到)。

3.在主角的房间(住宅区上楼左拐右手第一间)里的电视机可以查看关卡CG。

4.基地扩建出实验室后,在实验室的墙上平板电视可以查看每个女主的战败CG。

5.男主有条时的特殊技能是枪枪暴击,这个打bos和titan的时候很有用。

早就说过:不要怕别人笑话“土里土气”,一定要把车钥匙挂在腰带上,而不是随意丢在桌子上!

需不需要赔偿的关键在于对“擅自”的定性是“同事偷拿车钥匙”,还是“车主保管不善”。

“同事擅自拿走我的车钥匙,出了车祸,其家人让我赔偿20万”,遇到这样的问题,恐怕最糟心的就是车主了,既要承担车损带来的折旧损失,还要被同事家属索赔,这不是“躺着都中枪吗”?

那么车主到底需不需要赔偿呢?

大部分人可能会认为不需要,理由有两条:

其一,车钥匙是被车主“擅自”拿走的,虽然是熟人,但司法上应定性为“”,而《民法典》第1215条中明文规定:

其二,车又不是车主驾驶的,即便要赔偿,也是由保险公司来赔,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应当由“偷车人”自行承担,无论如何也轮不到车主来赔偿。

“车主不需要赔偿”的观点真的站得住脚吗?其实并非如此,有些情况下,车主需要承担“对车辆保管不善”的连带赔偿责任,下面就通过案例进行说明:

朋友偷开车,致使对方摩托车驾驶人死亡,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以下均为化名):

2007年5月8日中午,南京市生意人高强与朋友约了一个饭局,因为中午需要喝酒,加上有朋友来接,高强就没有开车,随手把车钥匙放在了桌子上;

高强刚赴宴没多久,朋友郭刚就发现了高强留在桌子上的车钥匙。

郭刚还处于驾考阶段,尚未取得驾驶证。郭刚心想,“就拿这辆车练练手吧,都是朋友,高强知道了也不会介意的”。

于是,郭刚就把车子开出去了,车子刚开出去没多久,下午2时许,郭刚行驶到江宁区横溪镇丹阳桥路段时,发现前面有一辆行驶缓慢的三轮摩托车,对自己驾驶技术颇有信心的郭刚一脚油门就试图超车。

这一超车不要紧,操作不慎,将三轮摩托车剐倒,摩托车上的驾驶人当场死亡。

事后,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了认定,因为郭刚尚未取得驾驶证,有存在逃逸的行为,因此判定郭刚负事故主要责任。

《刑法》中,对于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肇事者承担全责或主责的,认定为“交通肇事罪”,郭刚随即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车主高强原本想着这件事就过去了,但没成想,摩托车驾驶人的家属将保险公司、郭刚、高强一同列为被告,提起附带民事赔偿。

高强一脸“懵”,“明明我也是受害者,车子是他郭刚偷开出去的,与我有什么关系”?

庭审中,肇事人郭刚也承认自己是偷偷把车开出去的,与高强无关,高强对自己偷开车的事儿并不知情,事故发生后才了解了整个事情的大概。

最终,法院裁定,保险公司在交强责任险范围内赔偿死者家属5.6万元、肇事人承担交强险外70%的赔偿责任,即5万元,而高强则因未尽到“妥善保管车辆”的义务,对上述5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承担3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也就是说,倘若肇事者郭刚无力赔偿这5万元,那么车主高强的赔偿就是8万元。当然,法律层面上,郭刚是肇事者,车主事后可以向郭刚追偿,如果郭刚拒付,高强可以诉讼追偿。

车钥匙明明是被朋友偷偷拿走的,为什么车主还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原因很简单,法律上,车主有妥善保管车辆的义务,高强外出后,随意将车钥匙丢弃在桌子上,使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郭刚轻而易举的拿到,而他这未妥善保管车钥匙的行为,大大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因此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换一个角度想,假设车钥匙是郭刚偷走的,比如趁高强不注意,偷偷从高强口袋里或者抽屉里拿走了车钥匙,那么高强就尽到了“妥善保管义务”,也就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了。

这一案例也提醒广大车主,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车钥匙、保管好自己的车,以防因为“保管不善”而承担法律后果。

同事“擅自”拿走车钥匙发生车祸,其家人让车主赔偿20万元,合理吗?

言归正传,再回到这一问题:

问题的焦点还是在于对“擅自”的理解和定性,“擅自”究竟是毫不知情,还是掺杂着“借”的成分、保管不善的成分,这一点太重要了:

第一种情况:

假设同事是偷拿的车钥匙,而你把车钥匙放在了口袋里或者私人储物柜里,在你完全不知情的前提下,同事把车开走了,那么你就一点责任也没有,同时你还有向“偷车人”追偿车损损失的权利;

当然,此种情况下需要你自己提供证据,证明同事的行为是“偷”、证明你是毫不知情的。

第二种情况:

倘若像上文说到的车主高强一样,明知道同事没有驾驶证,又有开车出门的极大可能性,或者之前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此时还不将车钥匙妥善保管,将车钥匙置于显眼的位置上,那么就有“保管不善”的嫌疑,可能会因此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再者,假设同事把车开走后,你知道了,但并未制止,而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存在未审车、检车的情况,或者你明明知道同事饮酒了、没有驾驶证,但并未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同事继续开车,而是对他的行为继续“纵容”或者“默认”,那么作为车主,你也是有责任的。

写在最后:

熟人之间,不打招呼就把车开走的情况很常见,没出事还好,双方皆大欢喜;一旦出了事,车主会辩解“自己不知情,朋友的行为是”,以此来规避赔偿责任。

但实际上,即便车主真的不知情,或者偷拿车钥匙的人也承认车主不知情,但车主毕竟有“妥善保管”的责任或义务,除非自己真能拿出真凭实据来证明自己尽到了妥善保管的义务,否则也是有一定赔偿责任的,难逃干系。

突然想到有些人会把车钥匙挂在腰带上,而不是随手置于桌面上,其实挂在腰带上才是最“聪明”的,除非是车主主动借车给他人,否则他人取得车钥匙都可以认定为“”,车主的责任也就规避了。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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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问题我想笑,给你说说我经历和你一样的事情,并说一下我怎么处理的吧!

17年,刚买车第二年,那时上班住在公司里,下了班没事就在宿舍打打游戏看看电影,有一天我正躺床上打游戏,同部门的同事进来了,还是我领导,不是直接领导那种,一看就喝了不少酒,进来问我要烟抽,我给他示意桌子上有,自己拿,我忙着打游戏,腾不出手,他坐在我宿舍抽了一颗烟然后走了,过了有半个小时,突然打电话给我,说把我车撞了,我一听,说你喝迷糊了吧,我车在公司停车场放着,咋地了?喝多摔我车上了?还要我给你赔怎么的?这是玩笑话,他说真的撞了,就在公司南边的十字路口!

我当时愣了愣,一看桌子上的车钥匙也不在了,肯定是他刚才在我宿舍抽烟的时候把车钥匙拿去了,赶紧喊着我同宿舍的同事,让他开车拉着我往事发地点走,我们出来公司往南边走了两个路口,老远就看到了事发现场,当时我就懵了,车子横在路中间,发动机掉出来了,车里的气囊全部爆出来,还有一辆工程车也停在路边,心一下子沉到谷底,我俩把车子停在路边,跑过去找喝醉酒那个同事,结果找了半天因为天黑没找到,心想别撞死了,当我俩走到路边的草丛的时候,他突然一下坐起来,吓了我俩直接跳起来,这时渣土车司机也下车走过来,我问了我那个同事怎么回事,他支支吾吾的也不说,这时渣土车司机忍不住说话了,他还有脸说?喝酒撞我车轮子了,然后又逃逸,被我截回来的,跑了五百多米!

听完司机这样说,我恨不得上去踹他两脚,但是也迅速冷静下来,问同事,你打算怎么处理?走公还是走私?没等他说话,我接着说走公很简单,你、酒驾、肇事、逃逸,这里面随便一项都够你喝一壶的,这么多项加起来至少三年起步,他估计这会酒也全醒了,沉默了两分钟,问我走私呢?我说私了很简单,从现在开始我来处理,你照做就行,他点头同意,我让带我来的那个同事去车上拿了纸和笔,我把纸笔交给他,我说你写,他点头同意!内容很简单:借条,那年几月几日,他借了我十一万块钱,“车子本身十四万落地”开了一年,按照十一万写,规定那天还给我,我给他两个月时间,然后我把借条收起来,开始和渣土车司机协商!

结果渣土车司机开口就要十万,我笑笑,指着他的车说,你车只有轮胎有损失,裂了一个有十厘米的口子,深度不到一厘米,看轮胎磨损程度,这条轮胎使用超过两年了,而且不影响使用,你要十万块钱有点过分了,先不说他有没有,你这狮子大开口的我只能报警处理,大家一起拖车,只要拖车就影响你干活,最后可能定损下来还赔偿不了你几个钱,大家都退一步,我给你出1500,你换一条新胎,他不同意,说他酒驾逃逸,至少要做半年牢,我说他坐牢不坐牢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拿不到钱,对你没有好处,最后经过我三寸不烂之舌说,一万块,并让他立下保证书,后面有什么问题和他没关系!

打发走渣土车司机,走到他面前,说了一句,把你现在能转账给我的钱转给我,车你找人拖走,车就是你的了,他说他没那么多钱买这辆车,原因给我修车,并赔偿我钱,我说那也行,我手里有借条不怕,打电话找了拖车,让他付上拖车费,后面就简单多了,修车好了后,我带着他去了4S店,让他付了四万九千块钱的修车费,后面又让他赔给我五万块钱!这五万块钱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才给完,每个月给几千!

我都佩服我在这个过程中的处理方式,可能,不是最好的处理方式,但是有效!唯一的好处是他没有受伤!万一受伤,我怎么着都得有个百分之二十的责任!

不合理。我建议你这么做:

第一,拨打110报警。报警的内容是你的车辆被。先了你的车钥匙,进而开走了你的车辆。

第二,看公安机关如何给你的报警内容定性和处理。我认为,有可能不会给你立案,那就需要看看公安机关如何给这件事情定性,以及出局什么样的处理意见。

第三,你先不要赔偿一分钱。既然是你同事擅自拿走你的车钥匙并且开走你的车,你还没有追究他开走你的车辆的法律责任,他们家人先倒打一下让你们家人赔钱。完全是无理取闹。如果他们家人看你们家人赔钱,就会认为你们家人老实,还想趁机多要一些钱。

第四,建议他们家人走法律程序。例如,民事诉讼或者仲裁这两种法律途径都可以。如果你们法律程序的诉讼当事人,多法院做出的判决和裁定不满意,还可以上诉。当然如果法院做出了终审判决或者裁定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和执行。

第五,在人民法院没有做出终审判决和裁定之前,在没有确定赔偿数额之前,你一分钱都不要赔钱。

第六,你一定要坚持让对方当事人走法律程序。

第七,如果他们家人找你闹,你记住一定要选择报警。千万不要怕他们家的任何人。

关注我,对付人的野路子有的是。

不合理

你说同事擅自拿走你车钥匙,是如何擅自拿走的?

如果他事先向你借车,你没答应。他趁你不在车钥匙放在办公桌抽匣,或趁着你午睡,从你衣兜拿走车钥匙。

如果是这样,你同事的行为不是简单的擅自拿走钥匙问题,而是涉嫌行为。

所谓,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秘密方法取得公私财物的行为。当然你同事拿你车钥匙并非长期占有,而是短时间占有。

你不知道你不知情背着你拿走车钥匙,说点不好听的话“偷”。这个偷不是偷车,而是偷开你车。说好听的,是“未经允许”。

《民法典》真有这种情况的专门规定。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非常明确你同事出车祸,责任自负。他自己承担赔偿责任,与你无关。你同事家人要你赔偿20万元无理,没有法律根据。

如果你同事出车祸你的车受到损毁,你有要求你同事赔偿的权利。

什么情况你承担赔偿责任呢?

还是在同一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你做为车的所有人是否存在过错?有过错承担赔偿责任,无过错不承担赔偿。

你车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可认定你有过错:

如果伱的车达到了报废标准而没报废。

如果你车该经过机动车安全检测而未进行安检或持虚假安检证书的。

如果你车存在刹车不灵,方问盘转向有阻,车胎气不足车轮镙絲松动,车前方雨刷不活动,转向灯不亮,车尾警示灯不闪等安全隐患。

如果经鉴定你同事出车祸与你车存在上述安全隐患有直接关系的,就可证明你有过错。

做为机动车所有人,必须保持车辆安全运行正常状态,不得“带病”上路,带着隐患驾驶。

如果你的车好好的,一点毛病没有,不存在以上三种情况,也就是不存在安全隐患,家人让你赔偿20万不好使,1分钱不用赔偿。

他要你赔偿20万元,你说你上法院起诉吧。如果法院判我赔偿20万我认了。

同事擅自拿走我的车钥匙,出了车祸,他家人让我赔20万元合理吗?

首先,你必需证明他是“擅自”拿走了你的车钥匙,假若“他”是有驾驶证的问题亦不太大。

他擅自拿走你的车钥匙,同时亦出了车祸,他的家人要求你赔偿20万元于法无据。如果是车祸的受害者要求你与“他“共同赔偿车祸之损失。于法有据。

即使是“他”擅自拿走你的车钥匙而出了车祸,你终归是“车主“,对于车祸必需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车祸的受害者将你和驾驶员诉讼于人民法院,你是当然的被告。对于此次车祸必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你如果有证据证明,他是在你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你的车辆开出,那么,你在赔偿受害者损失之后可以向“擅自”开你的人“追索“赔偿。

一般来说,车主的车辆被人“擅自”开走时,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假若你报了警,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将是你最好的证据。

总之,车主对于自己的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总是有着无法推脱的赔偿责任。

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二十多年了,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擅自拿走你的车钥匙,发生了交通事故,对于你来讲,你也是受害者,你的车肯定受到了损失。你的车的损失找谁赔偿呢?

对方的家人提出让你赔偿20万,理由是什么呢?你问合理不合理?关键的因素就是“擅自”两个字。

这起交通事故的关键。

是否经过车主的同意,是这起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关键。在交通事故中,车主是否要承担民事赔偿,主要要看咱们车主是否将车辆借给了,一些不该借的人。

比如说对方没有驾驶证,对方饮酒,对方吸毒了等等,一些影响机动车驾驶安全的因素存在。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你谈到了你不知情,但是你必须要有证据。

我谈一个真实的案例

前几天有一个当事人向我咨询,他的孩子驾驶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他的小孩,年龄还不到18岁,没有驾驶证,由于不好好学习,到一家工厂里面打工。

老板早晨让他开着车,去买早点。这个小孩儿平常学习不好,但是早早的就会开车了,具体怎么会开车的,我也没有多问。

但是非常可惜的是,孩子将车开出去不到十分钟,就将一名老人撞伤。在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中,作为小孩打工的老板,是否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呢?

我准确地告诉这个孩子的家长,这个老板肯定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因为这起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员没有驾驶证。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即使赔偿了也只是垫付。

根据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将机动车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作为车主,是要承担过错赔偿的,一般承担赔偿是损失的30%左右。

你的这个案子中有隐情

根据我的工作经验,分析了这起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原因。你和你的同事一起出去吃饭,在吃饭的过程中,你的同事将你的车辆开出去,发生了交通事故。

你的同事是酒后驾驶,在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中,你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说对方是偷偷拿走了你的车钥匙。这种情况,我们在案件中见得多了。

你是在逃避吗?

对方提出20万合理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作为受害人的一方提出民事赔偿,不存在合理不合理。因为我们没有法律规定,不能让对方提。

但是对于你出不出钱,那也是你的权利。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可能是非常严重的,除了财产损失之外,很有可能造成人员的伤残,甚至是死亡。对方提出20万的赔偿一点都不过分,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你要证明自己没有责任才行。

交通事故的认定书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民警会根据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以及过错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划分当事人的事故责任。

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你不会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你只会在认定书中出现,你是交通事故车辆的主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你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所有的民事赔偿,都可以在调解的过程中进行协商。

调解的方式都有哪几种?

在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过程中,你和你的同事已经不是朋友了,你们要进行针锋相对的协商。在协商的过程中,你们可以选择自愿调解,也可以选择第三方机构参与调解。

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事赔偿的调解,对方提出20万的赔偿,你可以参考一下。至于你出不出这个钱,那是你自己的行为,并没有任何人会强迫你。

你们双方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事故办案民警进行民事赔偿调解。

但是在这里我们要注意一点,各方的民事赔偿调解,都必须是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对方提出的20万赔偿,只是一个建议,没有任何的强迫性。

调解失败怎么办?

在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中,有的时候双方差距非常的小。经过几次调解,都会让双方达成满意的结果。但是在这起交通事故当中,对方提出20万,而你其实从内心来讲,是不愿意出一分钱的,因为你们双方之间的差距太大了。

对方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你需要做的,就是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也可以理解为,你要证明同事开走你的车,是没有经过你同意的。

我的个人建议

在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中,让人感觉到最委屈的就是车主的赔偿。车主并没有参与交通事故的发生,但是在民事赔偿中,有的时候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这也是法律要求,我们车主将车辆借给别人的时候,一定要确保没有安全隐患。根据最新的民法典规定,你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是要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的。

法院在判决之后,你如果还不进行理赔的话,法院的强制执行厅,一定会对你采取相关措施。

希望你可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补充,谢谢!

暂且不说合理不合理,因为同事没有征得你本人同意,擅自拿走你的车钥匙,把你的车子开出去了,所以这是一种偷窃行为,你先去法院起诉拿走你车钥匙的人,让法院判其偷窃罪,等待法院的判决下来之后,再考虑是否陪偷你车的这个人钱。

至于说,你是否要赔偿这个偷开你车的人20万元,那还是需要让法官来判定,让他的家人起诉你吧,只要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钥匙是未经你同意,他偷偷拿走的,车也是他偷偷开走的,那么法官怎么判,你怎么执行就是了。

请你相信,法律不会维护小偷的利益,因为车是他偷偷开走的,你又没有在车上,出车祸凭啥让你负责。如果说这样的事情你都有责任,那么买车的4S店和造车的工厂是不是也要负连带责任。

如果工厂不造车,4S店就不会卖车,你也就不可能卖车。你不买车,你的同事就不会偷偷拿着你的车钥匙开车出去,也就不会有车祸发生,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假如说,你同事要开你的车出去办事,你也知道同事没有驾照,可以你为了面子,把车钥匙交给了你同事,让同事开车出去了,那么除了车祸,别说他家人让你赔20万,就是让你陪100万,也许你都应该陪,因为这是你失职,你把车钥匙交给一个没有驾照的同事去开车,你当然要负主要责任了。

曾经在媒体上看到过一个报道,某地一男子把自己的车借给一个没有驾照的同事,同事开车带着几个人回家办事,在山沟里的一处弯道上出了严重的车祸,车毁人亡。这起事故就是车主承担主要责任,赔偿数目巨大。车主觉得自己很冤枉,车子被毁了,自己还要赔偿巨款,但是事实就是车主不负责任,把车借给没有驾照的人上路,出了车祸就得担责。

总之,车钥匙是他擅自拿走的,只要你能证明,先起诉他罪,拿到判决书后再说赔偿事宜。

如果有证据证明不是你借给他的而是他他偷拿走的,你不仅可以不赔甚至还可以告他偷了你的车。但如果他拿了你的车钥匙而你并没有制止,出了车祸你是有连带责任的,因为虽然你没主动给他钥匙但你默认了借车的事实。至于你需不需要赔钱则要看你有没有过错,如不知道他有没有驾照,有没有喝酒等就将车借给他肯定要赔偿。如果尽到了这些义务,碍于同事情面,是可以不赔的。但有种情况也是要赔的,就是你同事没有赔偿能力而你有。由于你负连带责任,你必须帮他垫付,等他有钱了再归还你,前题是他借了你的车而不是偷了你的车。

如果在事前你报警了,或者你能证明你明确的跟对方表明你不同意他开走你的车。否则你就要作为车主承担连带责任。至于具体金额是多少等法院判决。不要跟听对方的。

认倒霉吧,你朋友赖账了最后只能找你,因为你是车主。他可以说是你借给他的,也可能真是这样。

林颐

娜塔莎·沃丁发起过一次寻根之旅,在《她来自马里乌波尔》里,她努力挖掘母亲在战争中的遭遇,讲述担负集中营日常维护的马里乌波尔劳工的生活,以家族追寻为切入点,个人情感与族群命运交叉映照。《暗影中的人》是三部曲之二,父亲篇。

《她来自马里乌波尔》

作品的核心仍然是“忆”,作品有两条主线,从父亲过世起笔,一条再建父亲的生平,一条是作者少女时的生活。两条线的聚焦点是“身份”,作为乌克兰-俄罗斯难民在德国的难堪处境,“父亲篇”连接着“母亲篇”,重新审视战争中的两性关系与家庭情感。对于往昔的追忆和复杂的况味,将个人记忆引出掩体,引出微观历史的暗处,公之于世。

父亲过世,是一种终结,也是一种开始。作为女儿,娜塔莎必须回到那个置于身后多年的故地,回到那个被称作“父亲”的男人那里,尽管他已经死去,但他作为“父亲”、她作为“女儿”的身份永远不会改变。死亡,作为一种唤醒,要求娜塔莎直面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继而接近父亲在那些往事中的行为和行为背后的心理动机。

这种唤醒也是出于娜塔莎的本能,是作为作家的窥探欲。就像从前,她不是出于偶然才在俄罗斯引擎上按照母亲姓氏来寻人的,长久以来她就有个念头,想写写母亲的出身,记录这位在她出生前居住在乌克兰,曾在德国劳动营里待过的女性。类似的念头也促成了《暗影中的人》的诞生,娜塔莎需要一个文本化的声音,让她可以辨认方向。

《她来自马里乌波尔》充满了问号,母亲的身世及其家族的历史,一个问号接着一个问号,一点点揭晓,可是,陈述者的描述未必就准确公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感情倾向和思考方式,言语的传递过程会出现偏差,记忆也可能出错,这就像一张无法得到归拢的拼图,有些碎片永远遗失,有些被涂改得面目全非,《暗影中的人》也是类似的情况,你永远无法肯定你找到的、认识的、理解的,就是真实的,而恰恰正是这种矛盾的状况,让追寻成为了不懈的努力,这是身为作家难以抵挡的企图心。

凭借着对德语、俄罗斯语的熟练掌握程度,娜塔莎曾担任口译员许多年,有一天,她遇到了谢尔盖,一名俄罗斯作家。在娜塔莎的描述里,看不出她对谢尔盖是否有爱意,反而让人意识到命运齿轮的轮回转动。娜塔莎的母亲叶夫根尼娅嫁给那个比她大20岁的男人,因为,在1943年时,这个男人或许可以帮助她逃离当时的困境,是战争促成了这桩婚姻。

谢尔盖比娜塔莎大15岁,他似乎发现了娜塔莎的才华而试图帮助她获取文学成就(具体的过程等待第三部《娜斯佳的眼泪》),谢尔盖在婚礼一周前病发去世,而娜塔莎作为作家遗孀获得了遗产和身份,在此之前,谢尔盖唤醒了娜塔莎对俄罗斯的关注,让娜塔莎意识到了她长久以来逃避的俄罗斯有着与她的想象大相径庭的另一面,这是一个矛盾、精神、人文、幽默和诗意交织的世界。

娜塔莎·沃丁

在谢尔盖去世一年之后,娜塔莎飞往莫斯科探望谢尔盖以前的同学娜佳,同时寻找父亲洗衣簿上记录着的旧家地址。街道早已更改,而娜塔莎,这个曾经在老街上住过几年的俄罗斯女性,现在被当作了来自西方的外国游客。就算找到了旧址,找到了亲戚,在老家的亲人眼里,她的身份也是可疑的。娜塔莎的父亲也很可疑,作为曾经在德国人手下的强制劳工,他在战争结束之后为什么要留在德国呢,何况,他的行为株连了那些留在苏联的亲属。亲戚们满腹狐疑,拒绝娜塔莎的接近,关上房门,一如从前,娜塔莎来到德国,德国当地人对她这样的乌克兰难民的待遇。

这种混乱的摇摆,在俄罗斯和德国之间摇摆,在两个互不相容的世界中挣扎,就是《暗影中的人》的最基本的基调。

父亲出生于1900年,死于1989年,他一生都与那个世纪同龄。站在墓园里,看着他的尸体,娜塔莎眼前浮现出一幅杳远的画面,她说那是决定他们父女关系的关键场景。母亲溺河自亡,在外地巡回演出的父亲终于归来,得知消息的娜塔莎飞奔回家,想要给等在家门口的父亲一个拥抱,而父亲推开了她,一言不发地从她手中拿走钥匙,开了门。

那年,娜塔莎10岁,后来,父亲出资把她寄养在了德雷舍尔太太的家里。娜塔莎写道,在德雷舍尔太太家,每天的晚餐都有一道叫作开放式三明治的食物。她把三明治一个接一个塞进肚子,总也吃不够。她无法顾及其他人异样的眼神,她以前从来没有见过类似的东西。更早以前,母亲还在世,可是家里吃的总是不够,娜塔莎无法承受体内经常性的饥饿感和缺乏感,以至于她不惜为此骗取妹妹手中不多的食物,在德雷舍尔太太家里,娜塔莎再次察觉,人们一眼就能看出,她来自哪里,出身难民楼这件事在她身上烙下了痕迹。

《暗影中的人》

这种痕迹使得她在德国学校的生活也非常艰难。在修道院中,她曾经是优等生,但是在新的学校里,她每天穿着磨损的旧衣,与众不同的宗教信仰也让她成为了众人眼里的异类,他们以她取乐,给她起各种绰号,哄然大笑着问她,俄罗斯女人是不是真的在马桶里洗土豆。在娜塔莎身上,作为俄国人那可耻、不受欢迎的一面要尽快消除,而她迫切想要成为德国人的一面正在不断成长。这种情形恰好与父亲的情形相反。

父亲居留德国,像停滞的一滩泥,酒精剥夺了他的生计,他失去了赖以为生的好嗓音,更加沉湎于饮酒。那幢小小的难民楼,成了父亲的孤岛,在这里,他尚且可以与那些与他一样来自东欧的人们相处。父亲诅咒曾经的那个国家,父亲也不肯学习德语,直至死亡,父亲只会使用“要”和“不要”两个德语单词,就算他与德国洗衣女工结婚也无法改变他顽固的想法,那场婚姻成了一场笑话,所有试图使他了解德国文化的努力都撞了墙。

父亲曾经是一名歌唱家,穿着西装,带回家各种礼物。飘零异国的父亲,昔日的荣光早已褪去,他听不懂外国话,他在自己身周建立脆弱的城堡。父亲拒绝加入德国社会,蕴藏着他对“昨日的世界”的固守,也因此,父亲对于娜塔莎的冷漠、不屑、仇恨的态度,并不只是普通家庭中的父女不和,其实意味着对异域生活、陌异文化的不安、排斥与恐惧。

父亲是城堡里的暴君,专制、任性、极度敏感、愤怒狂躁,两个女儿是他暂时可以掌控的臣民,小女儿年幼听话,而大女儿正巧处于叛逆的青春期,老狮子维护自己权威的方式,就是使用暴力,语言上的暴力,挖苦嘲讽女儿,穿着红鞋子的打扮就成了,行动上的暴力,在家务劳作上严格要求清洁,反复挑剔,用殴打镇压所有的反抗。一切都处于剑拔弩张的气氛中,父亲随时可能爆发脾气,随时把怒火发泄在女儿身上。在童年和青少年时期,娜塔莎曾经强烈希望父亲死掉,想象过各种谋杀父亲的方法。“仇恨与怜悯在我体内交织——我恨自己童年和青年时代的父亲,又怜悯现在这个孤独、患病的老人。”从始至终,娜塔莎无法挣脱父亲。或者说,父亲就是她诞生其中的马里乌波尔。

娜塔莎·沃丁、妹妹与父亲,背后是母亲的墓碑(《暗影中的人》书中插图)

中年的娜塔莎,已经明白许多事情,求不得。在对往昔的回望里,她也试着与少女的自己和解。那时候,她以卑微的、低到尘埃的姿态渴求爱情。她暗恋英俊的阿希姆,愿意为他召之即来,她的恋爱掺杂着渴切的愿望,阿希姆代表了美好的、明亮的生活,代表了婚姻可以带给女性的一种从原有的泥沼生活里解脱的可能性。一如从前,叶夫根尼娅曾经的幻想,现在,宿命般地来到了娜塔莎这里,所以,娜塔莎无法接受格奥尔格的喜欢,格奥尔格代表着一眼可以望到边的寡淡人生,而阿希姆是少女的瑰丽美梦,娜塔莎宁愿放逐自己成为乞讨女,与陌生人的危险交往,遭到囚禁、的对待,她孤身躲在地下室用钩子探入体内、挖出了那个未成形的胎儿。有过这样遭遇的女人,有谁可以苛斥她在夜里的哭泣、悲鸣与呐喊?

父亲,尚且在世的父亲,为何没能成为女儿的靠山,而每当女儿滑落深渊时,他还要去重重地踏上一脚呢?

在娜塔莎与父亲的关系里,曾经有过温馨的时刻。叶夫根尼娅怀孕时遭到了逮捕,而他用绝食抗议的方式换得了妻子的获释,并用歌唱的天赋取得了美国人给予的工作,那时候,他们一家相互扶持、厮守,可是,苦难漫漫无边,男人开始不断家暴,女人终于步入河中,孩子成为遗弃物被抛掷在这冰冷的人世间。“妈妈,我们什么时候去投河?”读过《她来自马里乌波尔》的人,一定都记得这句天真残酷的稚语。在《暗影中的人》里,面对年迈的邻居去世,男孩困惑地发出疑问:“他是被毒死还是被枪杀的?”这就是他们对世界的认知。

而父亲,父亲对于世界的认知,在经历那么多的事情之后已经被扭曲。不说德国话,是父亲最后的坚守,而娜塔莎,他的女儿,说着一口流利的德语,想要与德国男孩子交往,娜塔莎融入德国社会的举动,是否让父亲感到背叛,感到最后一丝往昔生活在指缝间的流逝?

全书的高潮之一,是狂怒的父亲殴打娜塔莎,把她关进了黑屋子,还钉死了门窗。这起事件的导火索,一是娜塔莎篡改了自己的成绩单,二是租屋账单的到期催缴,这两个导火索的根本原因,都是因为父亲不懂德语,他不知道这些德语写的文件是啥,很轻易就被女儿欺骗。这起事件,造成了父女关系的决裂。父亲是受害者,也是加害者,父亲作为人的存在的一面被撕裂了,就剩下了兽性从体内咆哮而出。这是父亲对自己处境的绝望情绪的喷发。

多年以后,当娜塔莎站在父亲遗体之前,她才能够放下一些怨恨,尽量平静地想起那些闷热的午后或阴森的夜晚,她悄悄溜回家中,躲在水槽或地下室的场景。

多年以后,当娜塔莎站在父亲遗体之前,她才感到了一些疑惑,父亲的人生故事总是出现断点,在她不了解的生活的背面,父亲究竟承受了一些什么呢?

娜塔莎意识到,父亲对她的残酷殴打,落在她身上的也许还有他在营地中的那段过往。曾经屈服于暴力的人,暴力因子也种进了他的心里,从此信奉暴力为准则。忍受过屈辱经历的人,渴望一种自身的优势和复仇欲望,容易把自己塑造为一种权力的幻象。对父亲心理的追问,不仅出于女儿的理解愿望,也是一项关于创伤后遗症演变的详尽而敏锐的批判性审视。

战后,娜塔莎一家成为流离失所者,娜塔莎成为“战后的一代”,中文简体书的内封就是一张流离失所者证件

娜塔莎写道:“一个像我这样的女儿,一有机会就争取去了德国人那边,对他来说难道不是叛徒,不是那些虐待、殴打、嘲弄他的人的盟友吗?因为不理解一个孩子对其所属环境的基本归属感需求,他是不是曾试图制服我,囚禁我,让我成为他的财产,就像他本人曾先后被当作别人的财产那样?一个从未体会过自由的人,一个生活在两大束缚之下的人,又如何将自由给予他人,以及他的孩子呢?于他而言,自由可能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他从未了解过自由的种种严苛之处,那是他生命中不曾拥有过的。”

在从前,娜塔莎从不敢触碰父亲的沉默,而现在,她知道了,这沉默无疑来自那个时代。在那个时代,说话本身就是一种危险,沉默成为人们待人接物的方式和日常生活的习惯。娜塔莎明白了她就是在双重沉默中长大的:来自俄国父母和德国环境的双重沉默。她的父母跟德国人对不同事情保持着沉默,所以生活中存在着两种那时候的她不得而知的真相。被这种沉默裹挟的父亲,对女儿采取了高压的管教,最终促使女儿成为了一名作家。娜塔莎说,他的沉默始终是她拿笔抗争的对象,从一开始就滋养了她的写作欲望。

对父亲来说,他少了一个女儿;对世界来说,它多了一名出色的作家。人们由于出身被扣挂在历史的锁链上,因此,个人的故事变成了对历史的实际回应。深深嵌入娜塔莎记忆中的往事,与对父亲生平的疑问,重新演绎东欧的苦难史,以一种并非毫无把握的方式与上世纪的一些重要事件建立起了内在的联系。

责任编辑:臧继贤

校对:施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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